委托律师追回欠款的付费方式取决于和律师事务所的约定,主要有常规收费和风险代理两种。常规收费是签订委托合同后当事人先付律师费,律师再开展工作,且不论案件结果,律师费通常不退。风险代理则是前期当事人可能只需付少量基础费用或不付费,等案件胜诉或执行回款后按约定比例支付,不过追讨劳动报酬等涉及公众利益的案件不适用全风险代理。
为保障自身权益,委托律师时要和律师事务所协商好付费方式和金额,并在委托合同中明确约定。这样能避免后续因付费问题产生纠纷,确保整个追款过程顺利进行。
法律分析:
(1)委托律师追讨欠款的付费方式由与律所的约定决定。常规收费是在签订委托合同后,当事人先支付律师费,之后律师开展工作,且不论案件结果,律师费通常不退还。
(2)风险代理则不同,前期当事人可能只需付少量基础费用或不付费,等案件胜诉或执行回款后,按约定比例支付律师费。
(3)但追讨劳动报酬等涉及公众利益的案件,不能采用全风险代理。当事人在委托律师时,要与律所协商好付费方式和金额,并在委托合同中明确约定。
提醒:
委托律师追款需谨慎选择付费方式,仔细审查合同条款。因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一)明确付费方式选择
在委托律师追回欠款时,可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和案件情况,选择常规收费或风险代理。若经济条件允许且希望律师尽早全力投入工作,可选择常规收费;若前期资金紧张,可考虑风险代理。
(二)协商费用细节
与律师事务所充分协商付费方式和金额,确保费用合理且符合自己的承受范围。
(三)合同明确约定
将协商好的付费方式、金额等重要条款清晰地写进委托合同,避免后续出现纠纷。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委托律师追欠款的付费方式,由与律所的约定决定,常见有两种。
常规收费:签委托合同后,当事人先付律师费,律师再工作。不论案件结果,律师费通常不退。
风险代理:前期当事人可能付少量基础费或不付费,案件胜诉或执行回款后,按约定比例付律师费。但追讨劳动报酬等涉公众利益案件,不适用全风险代理。
委托律师时,要和律所协商付费方式与金额,并在合同中明确。
结论:
委托律师追回欠款是否预先付费取决于与律所约定,有常规收费和风险代理两种常见方式,涉及公众利益案件不适用全风险代理,需协商并在合同中明确付费方式和金额。
法律解析:
在委托律师追讨欠款事务中,依据民事委托相关规定,付费方式由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常规收费模式下,签订委托合同后当事人先付律师费,律师开展工作,且不论案件结果律师费通常不退。风险代理则更为灵活,前期当事人可能仅付少量基础费用或不付费,待案件胜诉或执行回款后按约定比例支付。但为保障公众利益,追讨劳动报酬等案件禁止全风险代理。当事人在委托律师时,务必和律师事务所就付费方式及金额充分协商,并以合同形式明确约定,这样能避免后续产生纠纷。若对委托律师追款的付费方式、合同约定等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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