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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受雇出事故,责任承担者是谁

李** 山东-德州 公司经营纠纷咨询 2025.12.05 06:35:15 317人阅读

司机受雇出事故,责任承担者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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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司机受雇出事故,责任承担遵循先由雇主担责,司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时雇主可追偿的原则。当司机在执行工作任务中致他人损害,用人单位担责,之后可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司机追偿。若为个人劳务关系,接受劳务一方担责后,也能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司机追偿。
2.对于司机自身损害,若其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雇主与司机按各自过错担责。
3.建议雇主在雇佣司机时签订详细合同,明确双方责任义务,加强对司机的培训和管理,降低事故风险。司机应遵守交通规则,提升安全意识,避免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

2025-12-05 13:00: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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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当司机受雇在执行工作任务时导致他人受损,用人单位要承担侵权责任。这是因为司机执行工作任务代表用人单位,其行为后果由单位承受。
(2)在个人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的司机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接受劳务一方担责。这种情况下,接受劳务方从司机的劳务中受益,所以要承担相应责任。
(3)若司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使自身受损,雇主和司机按各自过错担责。比如司机违规操作导致事故,就需根据双方过错比例分担责任。
(4)通常先由雇主承担责任,但司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时,雇主可向其追偿。

提醒:
司机受雇出事故责任认定较复杂,不同情况责任承担有别,遇到此类纠纷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2-05 11:56: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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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司机受雇出事故,若在执行工作任务中致他人损害,用人单位担责,之后可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司机追偿。司机应遵守工作规范,避免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
(二)个人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的司机因劳务致他人损害,接受劳务一方担责,之后可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司机追偿。司机要尽到谨慎义务。
(三)司机故意或重大过失致自身损害,雇主与司机按各自过错担责。双方都要明确自身责任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2025-12-05 10:47: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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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司机受雇出事故,责任承担分情况。执行工作任务致他人损害,用人单位担责,之后可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司机追偿。
2.个人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的司机造成他人损害,接受劳务方担责,也能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司机追偿。
3.司机故意或重大过失致自身损害,雇主和司机按过错担责。通常先由雇主担责,司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雇主可追偿。

2025-12-05 09:27: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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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司机受雇出事故,一般先由雇主担责,司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时,雇主可追偿;司机自身损害则双方依过错担责。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当司机受雇出事故时,责任承担区分不同情形。若司机是用人单位员工,在执行工作任务时造成他人损害,用人单位担责,之后若司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用人单位可追偿。若为个人间劳务关系,提供劳务的司机造成他人损害,接受劳务的雇主担责,雇主也可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司机追偿。若司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自身损害,雇主与司机按各自过错担责。所以通常是雇主先承担责任,若司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雇主可向其追偿。若您在类似雇佣事故责任方面有法律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能为您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5-12-05 08:30:18 回复

提醒:认定劳动关系与认定工伤存在着密切的法律关系。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的规定,结合本案中工程分包、转包的事实,朱某与王某或某建筑公司明显不存在劳动关系,朱某本质上应认定为承包人。朱某虽然在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但是不属于工伤事故。对涉及工程发包、转包、分包的人身损害,是否构成工伤或者如何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前款第(四)、(五)项明确的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后,有权向相关组织、单位和个人追偿。”上述规定的本意是最大化保护职工权益,防止承包人原因,导致工伤职工不能及时充分获得救助,规定先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再由用人单位依法向承包人追偿,这并未额外增加用人单位负担,其实是用人单位对违法转包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这是符合逻辑的。

【法律意见】突发脑溢血要看跟工作有没有关系,不是因工作引起的,单位就不负责任。但是工作中突发疾病48小时内没抢救过来,就算是工伤,公司是要赔偿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意见】突发脑溢血要看跟工作有没有关系,不是因工作引起的,单位就不负责任。但是工作中突发疾病48小时内没抢救过来,就算是工伤,公司是要赔偿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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