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山东法律咨询 > 东营法律咨询 > 东营交通事故责任法律咨询 > 三天期限过了,责任认定书还可复议吗

三天期限过了,责任认定书还可复议吗

李* 山东-东营 交通事故责任咨询 2025.12.04 18:26:22 403人阅读

三天期限过了,责任认定书还可复议吗

其他人都在看:
东营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东营交通事故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有严格时间限制,一般需在收到认定书三日内提出,过期原则上不能申请。不过若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未能按时申请,可尝试向作出认定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说明情况,但受理与否不确定。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若在规定的三日复核期限内,应尽快整理相关材料申请复核,确保在有效时间内维护权益。
2.若已错过复核期限,先确定是否存在正当理由,若有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并向有关部门说明。
3.若无法通过复核解决,在后续民事赔偿诉讼中积极收集能证明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有误的证据,争取让法院重新认定事故责任。

2025-12-04 21:39:08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通常需在收到认定书三日内提出,超过三天原则上不能再申请复核。
(2)若有正当理由,像不可抗力等致使未在规定时间申请,可向作出责任认定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说明,不过能否被受理并不确定。
(3)若无法通过复核解决问题,在后续民事赔偿诉讼中,可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责任认定书责任划分有误,由法院结合案件事实重新认定事故责任。

提醒:申请复核要注意时间限制,若因特殊情况超期申请需及时说明理由。若对责任认定书有异议,应积极收集证据,以便在诉讼中维护权益,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2-04 20:56:20 回复
咨询我

(一)若三天复核期限已过但有正当理由,如不可抗力等,可向作出责任认定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说明情况,争取让其接受复核申请。
(二)若复核申请未被受理或无法通过复核解决问题,在后续民事赔偿诉讼中,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有误,由法院重新认定事故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2025-12-04 20:54:30 回复
咨询我

1.通常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申请复核,要在收到认定书3日内提出。若超3日期限,原则上不能再申请。

2.若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错过申请时间,可向作出认定的上一级交管部门说明情况,不过能否受理不确定。

3.若无法复核,后续民事赔偿诉讼时,可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责任划分有误,由法院重新认定责任。

2025-12-04 20:48:08 回复
咨询我

结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申请复核需在收到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提出,超期原则上不能申请,但有正当理由可尝试说明情况,也可在后续民事赔偿诉讼中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责任划分有误。
法律解析: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应在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三日内申请复核,超期申请在原则上是不被允许的。不过,要是存在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导致逾期,可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说明,只是是否受理不确定。若无法通过复核解决问题,在后续民事赔偿诉讼里,可向法院提供证据,法院会结合案件事实重新认定事故责任。如果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方面遇到难题,或者对相关法律规定存在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精准有效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2-04 19:40:32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交通事故认定书复议期限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71条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介绍交通事故认定书,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过对交通事故现场勘察、技术分析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分析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后所作的技术性结论,该结论不具有拘束力和执行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一种证据。作为证据,当事人可以就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真实性、可靠性和科学性提出质疑,应依证据规则审查其效力性及证明力,若有其他证据证明其存在错误,不应采信该证据,而应以自己审理认定的事实作为定案根据。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八条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3)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情况。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期限。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是民事证据,从证据种类上来说属于书证,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在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后三日内向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因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行为是一个制作证据的行为而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因此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不能对该交通事故认定书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只能通过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来重新作出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在法庭审理时通过自行对责任划分进行举证促使法庭不采信该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复议期限是怎么的这个问题,解答如下,交通事故认定书复议期限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71条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介绍交通事故认定书,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过对交通事故现场勘察、技术分析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分析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后所作的技术性结论,该结论不具有拘束力和执行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一种证据。作为证据,当事人可以就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真实性、可靠性和科学性提出质疑,应依证据规则审查其效力性及证明力,若有其他证据证明其存在错误,不应采信该证据,而应以自己审理认定的事实作为定案根据。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八条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3)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情况。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期限。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是民事证据,从证据种类上来说属于书证,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在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后三日内向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因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行为是一个制作证据的行为而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因此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不能对该交通事故认定书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只能通过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来重新作出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在法庭审理时通过自行对责任划分进行举证促使法庭不采信该交通事故认定书。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交通事故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