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最近在去办理法定继承人业务的时候,不小心遇到了第二顺位法定继承人的代位继承问题,但是我之前没有遇见过,所以你们可以帮我一下吗?最好是很简单的,好理解的办法。
根据《继承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因此,“代位继承”只限于被继承人本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并不适用于其他情况。只要还存在任何一个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或者被继承人还有晚辈直系血亲时,第二顺序继承人就无资格继承。并且代位继承不受辈数的限制,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
如果被继承人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第二顺位法定继承人的代位继承也没有晚辈直系血亲,那么遗产只能由现存的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第二顺序继承人的子女(比如,兄弟姐妹的子女)不存在“代位继承”这个概念。
专业解答若首顺位继承人表示自愿放弃对遗产的继承权,则后续的第二顺位继承人可获准继续承接这份遗产。所谓继承,即是依照现行法律或遵循已有的遗嘱,遵从法定程序,将被继承者的各类权利及义务,以及财产、职务、头衔、地位等权利进行转移和交接。依据我国《民法典》中明确的陈述,当遗产继承正式启动之后,均会首先由首顺位继承人依法进行继承。
专业解答并无差别。在法定继承环节中,各顺位继承人所享受的权益是同等且平等的。按照法律规定,法定继承遵循以下顺序进行:首先,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以及父母。其次,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在继承拉开序幕之后,将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先进行遗产继承,若无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时,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接棒。
专业解答在遗产继承中,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直系血亲子女和生父母。同时,养子女和继子女(在适当抚养的情况下)也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原则上,遗产将平均分配。然而,如果某个继承人在生前主要照顾了被继承人或与他们共同生活,那么他可能会获得更多的份额;相反,如果有抚养能力但却未尽到义务的继承人,可能会获得较少或甚至没有遗产。
专业解答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那么第二顺序继承人就无法继承。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缺位或放弃继承,那么第二顺序继承人才能继承。通常情况下,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该相等,但是对于那些生活困难的继承人,应该给予适当的照顾。对于那些有抚养义务却没有尽到抚养义务的继承人,可能会少分或者不分遗产。
专业解答转继承涉及第二顺位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指定继承人未实际获取遗产即去世,其应得份额由其法定继承人接手。构成条件包括: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开始前继承人去世,未丧失继承权,且由其继承人继承遗产。与代位继承的区别在于:转继承是两次继承,以遗嘱或法定为准,受益人范围更广;代位继承是继承人去世后旁系亲属继位,仅法定继承适用,法律效益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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