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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房产证注明赠与,房屋产权已转移,赠与人去世后房屋非遗产不按继承处理;若受赠人先去世且无特殊约定,赠与人可撤销赠与,房屋再作为赠与人遗产继承。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赠与行为完成且房产证注明赠与,房屋产权便发生转移,赠与人丧失房屋产权,所以赠与人去世后该房屋不属于遗产,法定继承人不能继承。若赠与对象先于赠与人去世,在没有附义务等特殊约定的情形下,赠与人可行使撤销权收回房屋。此时房屋回归赠与人,在赠与人去世后,作为其遗产,法定继承人可按照法定继承规则或依据遗嘱进行继承。若大家在房屋赠与及继承方面还有其他法律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帮助。
2025-12-04 14:33: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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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产证注明赠与表明房屋产权已通过赠与转移,赠与人完成赠与后不再拥有产权,不存在继承问题。若赠与人赠与后去世,房屋不算其遗产,法定继承人不能继承。
2.若赠与对象先于赠与人去世,且赠与无附义务等特殊约定,赠与人可撤销赠与收回房屋。收回后房屋作为赠与人遗产,由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
3.为避免纠纷,赠与人在赠与前应充分考虑各种情况,可明确赠与协议条款,如附义务或条件等。若出现可能影响赠与的情况,及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按法律规定处理。
2025-12-04 12:37: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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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房产证注明赠与表明房屋产权以赠与方式转移,赠与完成后,赠与人丧失房屋产权,不能再按继承处理,因为房屋已不属于赠与人遗产,其法定继承人无权继承该房屋。
(2)若赠与对象先于赠与人去世,且赠与无附义务等特殊约定,赠与人可行使撤销权收回房屋。收回后,该房屋成为赠与人遗产,法定继承人可按照法定继承规则或依据赠与人遗嘱进行继承。
提醒:
赠与房屋时应明确相关约定,避免后续纠纷。遇到复杂赠与及继承问题,建议咨询以获取专业分析。
2025-12-04 10:40: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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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房产证已注明赠与,表明房屋产权转移完成,赠与人失去产权,房屋不会按继承处理,无需考虑法定继承人继承此房屋。
(二)若赠与人赠与后去世,因房屋不属于遗产,法定继承人不能继承该房屋。
(三)若赠与对象先于赠与人去世,且赠与无附义务等特殊约定,赠与人可撤销赠与收回房屋,之后房屋作为赠与人遗产,由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在赠与对象先去世且无特殊约定情形下,可参考此规定赠与人撤销赠与。
2025-12-04 09:10: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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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产证注明赠与,表明房屋产权已通过赠与转移,赠与人不再拥有产权,也就不存在继承问题。
2.赠与人赠与后去世,房屋不算其遗产,法定继承人无法继承。
3.若受赠人先去世,且赠与无特殊约定,赠与人可撤销赠与收回房屋,之后房屋作为遗产由法定或遗嘱继承。
2025-12-04 08:05:3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