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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罪中的赌资数额怎么认定

孙* 陕西-渭南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5.12.03 08:37:57 327人阅读

赌博罪中的赌资数额怎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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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现场查获的用于赌博的款物直接认定为赌资,这是较为直观的认定方式,能清晰明确与赌博活动直接关联的资金。
(2)网络赌博中,以网络上投注或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来确定赌资数额,适应了新型赌博形式的特点。
(3)开设赌场犯罪里,开设赌场者收取的筹码、事先准备用于赌博的款项等都属于赌资范畴,将相关关联财物纳入认定。
(4)参赌者已赢取的财物也被认定为赌资,体现了对赌博活动资金流转的全面考量。
(5)行为人携带的尚未用作赌注或未赢取的财物,不认定为赌资,避免了不合理的扩大认定范围。

提醒:准确认定赌资数额对定罪量刑至关重要,在涉及赌博相关案件时,要依据合法有效的证据确定赌资,若情况复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2-03 13:42: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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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场查获用于赌博的款物:司法人员在赌博现场直接发现并查获的用于赌博活动的现金、财物等,直接认定为赌资。
(二)网络赌博赌资:按照在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来计算赌资数额。
(三)开设赌场赌资:开设赌场者收取的筹码、事先准备用于赌博的款项,以及参赌者已赢取的财物,都认定为赌资。
(四)排除情况:行为人携带的还没用作赌注或者未赢取的财物,不认定为赌资。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2025-12-03 11:45: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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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场用于赌博的款物算赌资。
2.网络赌博的赌资,按投注或赢取点数乘每点实际金额认定。
3.开设赌场中,赌场收取的筹码、准备用于赌博的款项,以及参赌者赢取的财物都属赌资。
4.行为人携带但未用作赌注或未赢取的财物,不算赌资。
准确认定赌资数额,对赌博罪定罪量刑、保障司法公正很关键。

2025-12-03 10:03: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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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赌博罪中赌资数额认定有多种方式,现场查获用于赌博的款物、网络上投注或赢取点数换算金额、开设赌场者收取筹码及事先准备款项、参赌者已赢取财物都属赌资,未用作赌注或未赢取的携带财物不算,准确认定对定罪量刑很重要。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认定赌博罪赌资数额时,现场用于赌博的款物直接认定为赌资。网络赌博以投注或赢取点数乘以每点实际金额来确定赌资。开设赌场犯罪里,开设赌场者收取的筹码和事先准备用于赌博的款项都包含在赌资范围内,参赌者已赢取的财物同样属于赌资。而行为人携带但未用于赌博活动的财物,不认定为赌资。赌资数额是判定赌博罪以及量刑的关键因素,准确认定能保证司法的公正与公平。如果对赌博罪赌资认定及相关法律问题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2025-12-03 09:26: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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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认定赌博罪中的赌资数额对定罪量刑至关重要,可确保司法公正。赌资数额认定方式多样。
1.现场查获的用于赌博的款物,直接认定为赌资。
2.网络赌博中,赌资数额按网络上投注或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来认定。
3.开设赌场犯罪里,开设赌场者收取的筹码、事先准备用于赌博的款项,以及参赌者已赢取的财物,都属于赌资。
4.行为人携带的尚未用作赌注或未赢取的财物,不能认定为赌资。

为准确认定赌资,司法人员需熟悉各类认定方式,结合具体案情仔细甄别,收集充分证据,确保赌资认定准确无误,实现司法公正。

2025-12-03 09:01:44 回复

您好,关于涉赌数额多少会认定为赌博罪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涉赌数额多少会认定为赌博罪一是聚众赌博,即纠集多人进行赌博。二是开设赌场,即为赌博提供场,并以从中获取的收入作为生活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其次在主观上是以营利为目的,即通过赌博获取财物,可见,你的同学在课余时间进行以娱乐为目的的赌博游戏,不构成赌博罪。赌博罪的赌资金额的认定1、抽头达五千构成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303条规定的“聚众赌博”: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2、代理赌博网算开赌场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303条规定的“开设赌场”。3、域外开赌场禁招中国人中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周边地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吸引中国公民为主要客源,构成赌博罪的,可以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4、帮他人赌博以共犯论处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国家工作人员从重处罚实施赌博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303条的规定从重处罚: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赴境外赌博的;组织未成年人参与赌博,或者开设赌场吸引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的。5、网络赌资按其代表金额定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带少量财物娱乐不算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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