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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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夫妻离婚后若无侵犯对方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便可自由见面。
法律解析:
离婚解除了夫妻间的婚姻关系,双方恢复单身。从法律角度,并没有禁止离婚夫妻再见面的规定。只要双方见面的行为遵守法律和公序良俗,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就能自由决定见面与否、见面方式与频率。然而,如果一方违背对方意愿,进行频繁纠缠、骚扰,干扰对方正常生活,这种行为就违反了法律规定。被骚扰方可以依据治安管理相关规定报警,也能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若在离婚后见面问题上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夫妻离婚后在法律上恢复单身,通常见面无限制,只要行为合法且符合公序良俗、不侵犯对方权益,双方可自由决定见面相关事宜。
2.若一方违背另一方意愿,频繁纠缠、骚扰对方,干扰其正常生活,这种行为是不被允许的。
3.解决措施和建议:被骚扰方可依据治安管理相关规定报警,借助警方力量制止骚扰行为;也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夫妻离婚后,婚姻关系解除,双方恢复单身,法律并不禁止双方再次见面。这体现了公民在离婚后享有正常社交的自由。
(2)双方见面需在合法和遵守公序良俗的前提下进行,不能侵犯对方合法权益。例如,正常的交流、商谈孩子抚养等事宜是被允许的。
(3)若一方违背另一方意愿,进行频繁纠缠、骚扰等干扰对方正常生活的行为,这种行为是违法的。被骚扰方有多种维权途径,既可以依据治安管理相关规定报警,也能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提醒:离婚后双方见面应遵守法律和道德规范,若遇到对方骚扰等侵权行为,要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也可咨询进一步分析具体案情。
(一)离婚夫妻见面只要不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不侵犯对方权益,可自由决定见面与否、方式及频率。比如双方可以友好协商见面,共同处理一些离婚后续事务。
(二)若一方违背另一方意愿进行纠缠、骚扰,干扰对方正常生活,被骚扰方有两种解决途径。一是依据治安管理相关规定报警,让警方介入处理;二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规定,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夫妻离婚后双方已解除婚姻关系,双方的自由和合法权益应受法律保护,一方对另一方的骚扰行为是对其权益的侵犯,被骚扰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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