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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及《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规定,作为行政违法主体的当事人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其法人和其他组织应是依法设立的法人和组织,未经依法设立的不能作为违法主体予以设定。就工商行政管理而言,应看是否办理营业执照为原则界限,按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制度及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制度注册为企业法人、营业组织及个体工商户者,即取得市场准入资格。此外,还有按事业法人,社团法人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注册的事业法人,社团法人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在主体资格上,事业单位,社团应具有法人资格,而民办非企业单位则可采用法人、合伙或个体的形式。
2018-04-06 01:04: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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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法》第三章对行政处罚的主体进行了规制,行政处罚主体包括三类:
1.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县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就属于这类;
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第八条规定,工商所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作为行政处罚主体;
3.机关依法委托的符合条件的组织,目前大多数工商机关没有将行政管理事务委托其他组织办理。
对县级工商机关而言,其下设直属机构如公平交易分局、登记注册分局、专业市场管理分局或某某队、某某中心以及其内设机构,不具有上述行政处罚主体资格,不能作为行政处罚主体实施行政处罚。另外,代表工商行政处罚主体实施行政处罚行为的公务人员,必须是合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公务员。
以上就是对确认违法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什么的解释。
2018-04-06 01:00: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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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权行使主体是行政机关、法律法规的授权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条,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2020-11-06 11:57:2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