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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导致的实际损失怎样认定

赵* 吉林-松原 合同违约咨询 2025.11.28 04:14:08 428人阅读

违约导致的实际损失怎样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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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违约导致的实际损失认定,损失需具备客观性,必须是已发生且真实存在的,不能是臆想或未发生的预期情况。
(2)损失与违约行为要有直接因果关系,违约行为需是损失产生的主要原因。
(3)实际损失包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现有财产的减少,像因对方违约已支付费用无法收回;间接损失是可得利益损失,不过要具有可预见性,例如因违约丧失合同履行后的利润。
(4)认定损失时,当事人要提供证据证明损失存在及数额,如合同、发票、财务报表等。若双方有约定按约定处理,无约定则由法院或仲裁机构结合证据和实际情况判断。

提醒:
在交易中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若对损失认定有争议,因案情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1-28 10:45: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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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保损失具有客观性,只考虑已发生且真实存在的损失。
(二)判断损失与违约行为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确认违约行为是损失产生的主要原因。
(三)区分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现有财产减少,间接损失是可预见的可得利益损失。
(四)当事人应积极收集并提供合同、发票、财务报表等证据,证明损失的存在和具体数额。
(五)查看双方是否对损失有约定,有约定则依约定处理,无约定时由法院或仲裁机构结合证据和实际情况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2025-11-28 09:08: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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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定违约实际损失有规则。损失要客观真实,是已发生的,而非臆想或预期的。

2.损失与违约需有直接因果关系,违约是损失主因。

3.实际损失分直接和间接。直接损失是现有财产减少,间接损失是可预见的可得利益丧失。

4.认定时当事人要提供证据,如合同、发票等。有约定按约定,没约定由法院或仲裁机构结合实际判断。

2025-11-28 07:25: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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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违约导致的实际损失认定要遵循客观性、因果关系等规则,包括直接和间接损失,需当事人提供证据,有约定依约定,无约定由法院或仲裁机构判断。
法律解析:在违约实际损失认定中,客观性要求损失是已发生且真实的,而非臆想或未发生的预期。损失与违约行为需有直接因果关系,即违约是损失产生的主要原因。实际损失包含直接损失(现有财产减少,像已支付费用无法收回)和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如合同履行后的利润丧失,但需可预见)。认定时当事人要提供合同、发票、财务报表等证据证明损失存在和数额。若双方有约定按约定处理,无约定则由法院或仲裁机构结合证据和实际情况判断。若遇到违约损失认定相关的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5-11-28 06:11: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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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导致的实际损失认定需遵循客观性、因果关系等规则,包含直接和间接损失,认定时需当事人提供证据,有约定依约定,无约定由法院或仲裁机构判断。
1.实际损失认定规则方面,损失要客观真实,已实际发生,且与违约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违约是损失产生主因。
2.损失类型上,直接损失是现有财产减少,像已支付费用无法收回;间接损失是可得利益损失,如合同履行后的利润丧失,且需是可预见的。
3.认定程序上,当事人要提供合同、发票等证据证明损失。若双方有约定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时法院或仲裁机构会结合证据和实际情况判断。建议当事人在交易中明确损失计算方式,交易中妥善保存各类证据,以便在违约发生时维护自身权益。

2025-11-28 05:47:15 回复

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一)提供与订立合同有关的真实情况的责任这是中介最重要的责任。房产中介提供的服务包括咨询和居间服务,签订居间合同。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二)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时要赔偿如前所述,如果中介故意隐瞒了真实信息或故意提供了虚假信息,比如明知出售方不是产权人本人,也不是合法的代理人,就介绍给买受人,从而造成买受人的损失的,中介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三)未完成全部委托事项不得要求委托人按成交价1%支付报酬如果居间协议中约定按成交价1%支付中介费的,中介提供的服务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权籍调查:向房地产交易中心调查、征询所交易房屋权利的来源、现状、有无抵押、有无权利限制等,做好书面记录;调查、征询涉及权利人的处分要求和条件;核实处分资格、权利人和相关人的身份及权利等。2、使用状况调查:收集、调查、征询房屋座落环境、使用年限、有否隐瞒缺陷、房屋内的顶、墙、地、门、窗及设备等是否需要检测或修复,设备转让价格及有关费用的结清情况等;向物业管理单位查询有无租赁、违章搭建、相邻关系侵权,以及维修基金的缴纳和使用情况等。3、行情调查:收集、调查、征询买卖价格的行情比较、税费结算、房屋户型比较、买卖双方的心理价格比较、有关政策变动的影响等;进行各种形式的信息发布活动等。4、确定成交意向,订立交易合同:陪同双方当事人实地踏勘房屋、设备、环境;约定洽谈时间、沟通买卖双方的成交意向;出示和认定权籍资料、确定当事人身份等;为成交双方选择合同文本,进行签约指导、见证,如实告知成交双方买卖合同的约定条款和注意事项、履行方式、支付房款的方式等。5、办理产权过户:双方当事人过户手续资料收集、报告、确认、确权时间约定,代收代付应由客户支付的税、费,完成所有交易过户、户口迁移、房屋入住手续。参考资料:et./ews/dslb//19/c_.htm

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一)提供与订立合同有关的真实情况的责任这是中介最重要的责任。房产中介提供的服务包括咨询和居间服务,签订居间合同。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二)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时要赔偿如前所述,如果中介故意隐瞒了真实信息或故意提供了虚假信息,比如明知出售方不是产权人本人,也不是合法的代理人,就介绍给买受人,从而造成买受人的损失的,中介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三)未完成全部委托事项不得要求委托人按成交价1%支付报酬如果居间协议中约定按成交价1%支付中介费的,中介提供的服务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权籍调查:向房地产交易中心调查、征询所交易房屋权利的来源、现状、有无抵押、有无权利限制等,做好书面记录;调查、征询涉及权利人的处分要求和条件;核实处分资格、权利人和相关人的身份及权利等。2、使用状况调查:收集、调查、征询房屋座落环境、使用年限、有否隐瞒缺陷、房屋内的顶、墙、地、门、窗及设备等是否需要检测或修复,设备转让价格及有关费用的结清情况等;向物业管理单位查询有无租赁、违章搭建、相邻关系侵权,以及维修基金的缴纳和使用情况等。3、行情调查:收集、调查、征询买卖价格的行情比较、税费结算、房屋户型比较、买卖双方的心理价格比较、有关政策变动的影响等;进行各种形式的信息发布活动等。4、确定成交意向,订立交易合同:陪同双方当事人实地踏勘房屋、设备、环境;约定洽谈时间、沟通买卖双方的成交意向;出示和认定权籍资料、确定当事人身份等;为成交双方选择合同文本,进行签约指导、见证,如实告知成交双方买卖合同的约定条款和注意事项、履行方式、支付房款的方式等。5、办理产权过户:双方当事人过户手续资料收集、报告、确认、确权时间约定,代收代付应由客户支付的税、费,完成所有交易过户、户口迁移、房屋入住手续。参考资料:et./ews/dslb//19/c_.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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