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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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时,女方能拿走个人财产和应得的共同财产份额。个人财产涵盖婚前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车,专用生活用品,明确只赠与女方的财产等。
2.共同财产分割通常遵循平等原则,像婚内购置的房、车,双方工资、奖金、投资收益等。能协商就按协商结果处理,协商不成法院会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判决。
3.女方若因抚育子女等负担较多义务,离婚时可向对方请求补偿。
结论:
离婚时女方能拿走个人财产和应得的夫妻共同财产份额,若因抚育子女等负担较多义务还有权请求补偿。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个人财产如女方婚前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车辆,专用生活用品,明确只赠与女方的财产等,离婚时归女方个人所有。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像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车辆,双方的工资、奖金、投资收益等,分割一般遵循平等原则。若双方能协商一致,按协商结果处理;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并且,若女方在婚姻中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如果在离婚财产分割等方面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1.离婚时女方有权拿走个人财产和应得的夫妻共同财产份额。个人财产涵盖婚前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车辆,专用生活用品,明确只赠与女方的财产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通常遵循平等原则,包括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车辆,双方工资、奖金、投资收益等。
2.若双方能协商一致,就按协商结果处理共同财产;协商不成,法院会依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同时,若女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离婚时可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3.建议女方在婚姻期间保留好个人财产的相关凭证,如购房合同、赠与协议等。在面临离婚协商财产分割时,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若协商无果及时寻求法律帮助,向专业律师咨询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分析:
(1)离婚时女方可依法保障自身财产权益,其个人财产如婚前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车辆,专用生活用品,明确只赠与女方的财产等,这些财产在离婚时归女方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
(2)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一般遵循平等原则。常见的共同财产有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车辆,双方的工资、奖金、投资收益等。若双方能达成一致,可按协商结果处理;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若女方在婚姻中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提醒:
离婚财产分割情况复杂,不同案情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女方应明确区分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像婚前购买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车辆,专用生活用品,明确只赠与自己的财产等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可直接拿走。
(二)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先尝试与对方协商分割。若能达成一致,按照协商结果处理。
(三)协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四)若女方在婚姻中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在离婚时可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专业解答伴侣间盗窃属刑事犯罪,符合立案标准则立案处理。根据《刑法》第264条,盗窃公私财物1000-3000元为“数额较大”,30000-100000元为“数额巨大”,300000-500000元为“数额特别巨大”。
专业解答离婚时,女方可带走嫁妆。嫁妆如为女方父母婚前赠送,按法律规定属女方个人财产,可带走。若嫁妆为婚后父母赠送且未特别注明仅归女方,则为夫妻共同财产,需经分配后女方可带走其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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