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任分开一两年了 在一起的时候 他买了一只猫 然后分开了 猫是我养的 现在他来找我要买猫的钱 但是这么久一直都是我在养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结合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我为您分析如下:首先,宠物在法律上属于个人财产。虽然猫是您前任购买的,但分手后长期由您实际饲养照顾,形成了事实上的所有权转移。特别是经过一两年时间,对方在此期间并未主张权利,可以视为默示放弃所有权。其次,关于饲养费用的问题。根据《民法典》第985条关于不当得利的规定,如果对方要求返还购猫款,您也可以主张对方支付这两年的饲养费用(包括猫粮、医疗等支出),这两项费用可以相互抵销。建议您:
1. 整理保存好这两年来的饲养支出凭证(如购买记录、医疗单据等)
2. 与对方友好协商,说明实际情况
3. 如果对方坚持主张,可以明确表示您已通过长期饲养取得所有权这种情况下对方的主张很难得到法律支持,您不必过于担心。如果对方继续纠缠,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或诉讼途径解决。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被同学殴打的,可以报警处理,也可以寻求学校的帮助,造成人身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律师解析 一、可以起诉,有胜算。 二、替别人贷款属于借名贷款,出借人与名义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的,在名义借款人未向出借人披露实际借款人的情况下,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还款责任由名义借款人独立承担。 名义借款人履行偿还责任后,可以向实际借款人追偿。 三、除了起诉方式,名义贷款人可以通过和实际贷款人协商,或者找第三方调解人员进行调解的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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