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河北法律咨询 > 承德法律咨询 > 承德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 这个房子是不是我对象就没有继承权了,过户是不是不需要我们签字?

这个房子是不是我对象就没有继承权了,过户是不是不需要我们签字?

pub****544 河北-承德 遗产继承咨询 2025.11.21 13:36:23 441人阅读

我对象和公公准备分家单立一户,分家协议上写了,公公现在的房子,我们有住所权,没有归所权,这种情况将来,这个房子是不是我对象就没有继承权了?他还有一个弟弟,将来公公把房子给他弟弟,过户是不是不需要我们签字?

其他人都在看:
承德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承德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5555555523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浙江-杭州 咨询解答:467233条

分家协议只约定住所权,没说剥夺继承权,你对象仍有法定继承权。不过公公可立遗嘱处分房子,若给弟弟,按遗嘱弟弟能继承。过户是否需你们签字,要看过户方式,若按遗嘱继承过户,一般不用你们签。若担心,可让公公明确房子归属并立遗嘱,避免日后纠纷。

2025-11-21 13:47:11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律师解析
  • 离婚房子有贷款,但是我们俩都不要房子,应该怎么写这个协议书

    律师解析 法律分析: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 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 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 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 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 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 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 因为在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权证是对婚前买房的确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仅仅因为产权证婚后取得而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将出现一方完全没有出资却仅仅因为结婚而成为房屋共有人的现象。 这一结果有违公平原则。 3、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 由于一般情况下,我们在认定房产归谁时的依据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 因此,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 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 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 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

    2024.10.15 960阅读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