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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主动放弃探视权,因为探视权是基于亲权的派生权利,属于权利范畴,权利人能够自由处分,但需出于自愿且意思表示真实。
2.即便放弃探视权,放弃方仍要承担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不能以放弃探视权为由拒付抚养费。
3.若之后反悔想恢复探视权,只要有正当理由,如子女愿意与其见面等,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综合考量各种因素来判决是否恢复其探视权。
建议放弃探视权时要慎重考虑,明确知晓自身的抚养义务。若之后想恢复探视权,要收集好正当理由的相关证据,通过合法途径向法院提出申请。
2025-11-21 09:03: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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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探视权作为基于亲权的派生权利,本质上是一种权利,权利人能够自主决定是否行使,所以可以主动放弃。
(2)主动放弃探视权必须是自愿且意思表示真实,若存在受胁迫等非真实意愿的情况,放弃行为可能不具有法律效力。
(3)即便放弃了探视权,放弃方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不能免除,不能以放弃探视权为借口拒绝支付抚养费,抚养义务是法定的。
(4)若放弃探视权后反悔,在有正当理由时,如子女愿意与其见面,可向法院起诉请求恢复探视权,法院会综合考量各种因素来判决。
提醒:主动放弃探视权需谨慎考虑,且不能逃避抚养义务;反悔恢复探视权时,要确保有合理正当理由,不同案情结果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1-21 08:49: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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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放弃探视权要出于自愿且意思表示真实,不能受到胁迫或欺诈。
(二)即便放弃探视权,也必须承担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按时支付抚养费,不能以放弃探视权为借口拒绝支付。
(三)若之后反悔想恢复探视权,要有正当理由,如子女愿意与其见面等,并向法院起诉,由法院综合判定是否恢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2025-11-21 06:51: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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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探视权能主动放弃。它源于亲权,是权利而非义务,权利人可自由决定。主动放弃需出于自愿且意思表达真实。
2.放弃探视权不免除抚养义务,不能以此拒付抚养费。
3.若反悔想恢复探视权,有正当理由如子女愿见面,可起诉,法院会综合判定。
2025-11-21 05:55: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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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可以主动放弃探视权利,但放弃需自愿且意思表示真实,放弃后仍要承担抚养义务,反悔时满足条件可起诉恢复。
法律解析:
探视权基于亲权派生而来,本质是权利而非义务,权利人可自由处分,所以能主动放弃。不过放弃必须是出于自愿且意思表示真实。同时,放弃探视权并不意味着抚养义务的免除,不能以放弃探视权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若放弃探视权的一方之后反悔,只要有正当理由,如子女愿意与其见面等,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综合各方面因素判决是否恢复其探视权。如果您在探视权相关问题上有疑惑,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1-21 04:09:1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