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孙通常不是法定继承人,无法直接继承外公遗产。法定继承有明确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存在特殊情况使外孙能获得遗产。一是代位继承,若外孙母亲先于外公去世,外孙可代位继承母亲应得份额。二是遗嘱继承,若外公订立遗嘱将部分或全部遗产留给外孙,外孙可依遗嘱继承,这属于遗赠。
3.建议外孙若遇到可能继承遗产情况,了解代位继承和遗赠规定。若属遗赠情况,及时在六十日内作出接受表示,避免视为放弃权利。若对继承有疑问,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获取帮助。
法律分析:
(1)在法定继承里,外孙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不能直接继承外公遗产。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特殊情况一,当外孙的母亲先于外公去世,外孙可代位继承母亲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3)特殊情况二,若外公订立遗嘱将部分或全部遗产留给外孙,这属于遗赠。外孙要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表示,不然会被视为放弃。
提醒:
涉及代位继承和遗嘱继承时,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不同情况对应法律处理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若外孙想在母亲先于外公去世的情况下继承遗产,需保留好能证明母亲与外公亲属关系、母亲先于外公去世等相关证据,以便顺利进行代位继承。
(二)若外公订立遗嘱将遗产遗赠给外孙,外孙要留意六十日的接受表示期限,可通过书面、口头等方式向其他继承人表明接受遗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1.外孙通常不是法定继承人,不能直接继承外公遗产。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若外孙母亲先于外公去世,外孙能代位继承母亲应得的遗产份额。
3.若外公立遗嘱将部分或全部遗产给外孙,外孙可按遗嘱继承,这属于遗赠。外孙要在知道受遗赠六十日内表示接受,否则视为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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