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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认定开设赌场罪要从主客观两方面考量。客观上,开设赌场行为表现为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方式、提供赌具等组织赌博活动,不仅包括线下实体赌场,还包括利用互联网等技术组织赌博,像建立赌博网站接受投注、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担任代理接受投注、参与利润分成等情况。
(2)主观方面,行为人需具有故意,并且通常是以营利为目的。不过,如果并非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或者提供棋牌室等场所仅收取正常费用的经营行为,并不认定为赌博。
提醒:
对于娱乐活动和开设赌场罪的界限需谨慎区分,一旦涉及可能构成犯罪的行为,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分析案情。
2025-11-18 22:12: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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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定开设赌场罪,在客观方面要查看是否存在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方式、提供赌具等组织赌博活动的情况,要关注是否涉及线下实体赌场或者利用互联网等线上方式组织赌博,像建立赌博网站接受投注等常见行为都符合。
(二)主观方面要判断行为人是否是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若只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少量财物输赢娱乐活动,或提供棋牌室只收正常费用的经营行为,不算赌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5-11-18 20:32: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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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定开设赌场罪需看主客观要件。客观方面,有开设赌场行为,像提供赌博场所、设定方式、提供赌具等组织赌博活动。既包括线下赌场,也包括利用网络组织赌博,如建赌博网站接受投注等。
2.主观方面,行为人要有故意且一般以营利为目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少量财物输赢娱乐活动,以及正常收取费用的棋牌室经营,不算赌博。
2025-11-18 18:56: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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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认定开设赌场罪需同时满足客观上有开设赌场组织赌博活动的行为,包括线下和线上方式,主观上具有故意且一般以营利为目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少量财物输赢娱乐活动及正常棋牌室经营等不以赌博论处。
法律解析:
从法律规定来看,开设赌场罪的构成有着明确要求。客观方面,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方式、提供赌具等组织赌博活动,不管是线下的实体赌场,还是通过互联网等线上方式组织赌博,像建立赌博网站接受投注等常见情形都在此列。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是故意实施且通常是为了营利。不过,若不是以营利为目的,像进行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或者提供棋牌室等场所仅收取正常费用的经营行为,并不属于赌博犯罪。如果对是否构成开设赌场罪存在疑问,或者涉及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1-18 17:35: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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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开设赌场罪需结合主客观要件判断。客观上,开设赌场表现为提供赌博场所、设定方式、提供赌具等组织赌博活动,既包括线下实体赌场,也包括利用网络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像建立赌博网站接受投注、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担任代理接受投注、参与利润分成等。主观上,行为人需故意且一般以营利为目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少量财物输赢娱乐活动,以及正常收取费用的棋牌室经营等,不算赌博。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执法部门加强对线下实体赌场和网络赌博的监管与打击,遏制此类犯罪活动。
2.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众对开设赌场罪的认识,避免因无知而违法。
3.棋牌室等娱乐场所经营者应依法依规经营,明确合法与违法的界限。
2025-11-18 15:51:2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