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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辞职情况下能否申请仲裁

严** 山东-聊城 仲裁咨询 2025.11.18 12:35:28 302人阅读

辞职情况下能否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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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即使劳动者未辞职,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争议,如拖欠工资、未缴社保、违法调岗等情况,就有权申请仲裁。
(2)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晓或应当知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在职申请仲裁不会因未辞职丧失权利,仲裁机构会依法受理审理。
(3)不过申请仲裁可能影响与用人单位的关系,劳动者需综合考虑自身情况。
(4)申请仲裁时,准备好相关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十分关键,这有助于在仲裁中维护自身权益。

提醒:
申请仲裁虽不影响权利,但可能影响职场关系,建议谨慎考虑。不同案情解决方案不同,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1-18 17:15: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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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可仲裁情形。劳动者在职期间遭遇拖欠工资、未缴纳社保、违法调岗等劳动争议时,可申请仲裁。
(二)注意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效为一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
(三)考虑潜在影响。申请仲裁可能影响与用人单位关系,需综合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申请。
(四)准备相关证据。申请仲裁时要准备好能证明自身主张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025-11-18 16:49: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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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辞职也能申请仲裁。劳动仲裁是处理劳动纠纷的法定途径,在职时遇到拖欠工资、未缴社保、违法调岗等争议,劳动者可申请。

2.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从知道或应知道权益受损时起算。在职申请仲裁,不会因未辞职失去权利,仲裁机构会受理审理。

3.申请仲裁可能影响与单位关系,要综合考虑自身情况。申请时需备好证据证明主张。

2025-11-18 16:40: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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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未辞职情况下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在职期间遇劳动争议有权申请,仲裁机构会依法受理。
法律解析: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定途径。劳动者在职期间若遭遇如拖欠工资、未缴纳社保、违法调岗等劳动争议,均有权利申请仲裁。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在职申请仲裁,不会因未辞职而丧失权利,仲裁机构会依法处理。但申请仲裁可能影响与用人单位的关系,劳动者需综合考量自身状况。申请时,应准备好相关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如果您在劳动过程中遇到类似问题,不确定该如何处理,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1-18 15:51: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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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辞职时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定途径,在职期间若与用人单位出现拖欠工资、未缴社保、违法调岗等劳动争议,劳动者有权申请。
2.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在职申请仲裁,不会因未辞职丧失权利,仲裁机构会依法受理审理。
3.不过,申请仲裁可能影响与用人单位的关系,劳动者要综合考量自身状况。
4.建议劳动者申请仲裁时做好准备,收集并准备好相关证据,用以证明自身主张,维护合法权益。

2025-11-18 14:06:28 回复

  用人单位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且辞退劳动者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等。劳动仲裁的时效是一年,劳动者应在时效内申请劳动仲裁。    1、劳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部分地区需要提供)。立案后,开庭,然后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委不收费;    2、劳动争议,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当然,没有证据也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只是有败诉的风险;  3、如果请专业人士指点,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一样能胜诉,且劳动仲裁委不收费。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可以的,单位不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用是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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