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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离婚但已不是夫妻该如何处理

唐** 上海-徐汇区 同居咨询 2025.11.18 12:58:02 470人阅读

没有离婚但已不是夫妻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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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双方感情破裂又不想继续维持婚姻时,若能友好协商,可选择协议离婚。先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重要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然后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离婚冷静期后,再去领取离婚证。
(二)若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可选择诉讼离婚。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审查是否存在感情破裂的情形,像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若认定感情破裂且调解无效,法院就会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025-11-18 16:36: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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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办离婚手续,两人在法律上还是夫妻,有对应的权利和义务。要是感情破裂不想过了,有协议和诉讼两种离婚方式。
2.协议离婚要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分割等达成一致,一起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过了冷静期领离婚证。
3.无法达成协议,一方能去法院起诉。法院会看有无重婚、同居、家暴等感情破裂情况,认定且调解无效就会判离。

2025-11-18 16:21: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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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未办理离婚手续,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在法律上仍然存续。若感情破裂,可选择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来结束婚姻。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未办理离婚手续,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依然存在。若双方决定结束婚姻,协议离婚是较为和平的方式,需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日冷静期后才可领取离婚证。若双方无法达成协议,那么一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审查是否存在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感情破裂的情形,若认定感情破裂且调解无效,就会判决离婚。如果在离婚过程中,你对协议条款的拟定、诉讼流程等方面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025-11-18 16:18: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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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离婚手续时,夫妻双方在法律上的婚姻关系依然存续,需承担并享有相应权利义务。若感情破裂不想继续维持婚姻,可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解决。

协议离婚要求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宜达成一致,然后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离婚冷静期后领取离婚证。

若双方无法达成协议,一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审查是否存在感情破裂情形,像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若认定感情破裂且调解无效,法院会判决离婚。

建议有离婚意向的夫妻,先尝试友好协商,若能达成一致,协议离婚更为便捷。若协商不成,及时收集感情破裂的证据,通过诉讼离婚维护自身权益。

2025-11-18 15:01: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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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未办理离婚手续时,夫妻关系在法律上持续存在,双方依法享有和承担相应的权利与义务。这意味着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财产、债务等诸多方面都受法律约束。
(2)当感情破裂不想维持婚姻时,协议离婚是一种和平解决方式。双方需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关键问题协商一致,然后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在此过程中,冷静期的设置为双方提供了再次思考的时间,经过冷静期后才能领取离婚证。
(3)若无法达成协议,诉讼离婚是另一种途径。法院会依据是否存在感情破裂的情形进行审理,像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情况,一旦认定感情破裂且调解无效,法院会判决离婚。

提醒:
离婚涉及诸多法律问题,不同案情解决方案不同。协议离婚时要确保各项约定合法有效,诉讼离婚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1-18 14:29:17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怎么认定夫妻共同债权  最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第五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夫妻共同债权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第三方享有的债权。  例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A与B系夫妻关系,A以自己的名字对外借钱给C,双方没有约定财产制,则一般也属于婚姻期间的共同债权,A、B可以共同主张债权。  2、夫妻共同债权有什么法律特征  最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第五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夫妻共同债权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第三方享有的债权。  夫妻共同债权一般具有三项法律特征:一是债权形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结婚前或离婚后形成的债权均不属于夫妻共同债权;二是债权须合法。以损害国家、集体或社会公共利益而形成的债权,不构成合法的夫妻共同债权;三是债权以夫妻共同财产为基础,以《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五种夫妻个人财产为基础的债权不构成夫妻共同债权,如一方向第三方出借的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依法不属于夫妻共同债权;四是债权债务关系由夫妻中的一方或双方对外缔结。  结合审判实践看,夫妻共同债权大致有这样几种表现形式:一是夫妻双方共同对外缔结;二是夫妻双方同意由一方对外缔结;三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不知情,事后知晓并默认;四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知情后明确表示反对的;五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离婚时才知情的;六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离婚后才知情的。  3、如何理解“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是夫妻共同财产  债权,用法律术语讲,是指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的民法上权利。简单举例来说,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就是别人欠夫妻的钱。这部分钱,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条第(5)项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同时《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享有平等处理权,擅自处分可以撤销或要求赔偿,离婚时依法予以分割。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怎么认定夫妻共同债权  最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第五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夫妻共同债权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第三方享有的债权。  例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A与B系夫妻关系,A以自己的名字对外借钱给C,双方没有约定财产制,则一般也属于婚姻期间的共同债权,A、B可以共同主张债权。  2、夫妻共同债权有什么法律特征  最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第五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夫妻共同债权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第三方享有的债权。  夫妻共同债权一般具有三项法律特征:一是债权形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结婚前或离婚后形成的债权均不属于夫妻共同债权;二是债权须合法。以损害国家、集体或社会公共利益而形成的债权,不构成合法的夫妻共同债权;三是债权以夫妻共同财产为基础,以《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五种夫妻个人财产为基础的债权不构成夫妻共同债权,如一方向第三方出借的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依法不属于夫妻共同债权;四是债权债务关系由夫妻中的一方或双方对外缔结。  结合审判实践看,夫妻共同债权大致有这样几种表现形式:一是夫妻双方共同对外缔结;二是夫妻双方同意由一方对外缔结;三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不知情,事后知晓并默认;四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知情后明确表示反对的;五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离婚时才知情的;六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离婚后才知情的。  3、如何理解“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是夫妻共同财产  债权,用法律术语讲,是指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的民法上权利。简单举例来说,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就是别人欠夫妻的钱。这部分钱,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条第(5)项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同时《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享有平等处理权,擅自处分可以撤销或要求赔偿,离婚时依法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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