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推广网赌与诈骗存在本质区别。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来骗取财物;而推广网赌是为赌博网站吸引用户参赌,并非直接实施骗取财物行为。
(2)推广网赌涉嫌开设赌场罪的共同犯罪。若为赌博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技术支持、资金支付结算、推广宣传等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2万元以上,或为10个以上赌博网站投放与网址、赔率等信息有关的广告,或为赌博网站投放广告累计100条以上等情形,就会构成开设赌场罪的共同犯罪并被追究刑事责任。
提醒:
不要参与推广网赌活动,此类行为存在极大法律风险。不同案件情况不同,若涉及相关问题,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分析。
(一)对于个人而言,要增强法律意识,坚决不参与网赌推广活动,避免陷入违法犯罪的风险。在面对一些看似有利可图的推广工作时,要仔细甄别其合法性。
(二)相关平台要加强监管,对网站上的推广内容进行严格审核,防止网赌推广信息的传播。
(三)社会应加强法律宣传,提高公众对网赌推广违法性的认识,形成抵制网赌推广的社会氛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赌博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技术支持、资金支付结算、推广宣传等服务,符合特定情形构成开设赌场罪的共同犯罪,依此条规定定罪处罚。
1.推广网赌通常不算诈骗,而是涉嫌开设赌场罪的共同犯罪。诈骗是用虚假手段骗钱,推广网赌是拉人参与赌博,不直接骗钱。
2.按法律规定,给赌博网站提供技术、支付、推广等服务,服务费超2万,或给10个以上赌博网站投广告,或累计投广告超100条等,会被认定为开设赌场罪共犯,要担刑责。
结论:
推广网赌一般不构成诈骗,而是涉嫌开设赌场罪的共同犯罪。
法律解析:
诈骗罪的核心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财物。而推广网赌主要是为赌博网站吸引用户参赌,并非直接实施骗取财物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为赌博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技术支持、资金支付结算、推广宣传等服务,若收取服务费数额在2万元以上,或为10个以上赌博网站投放与网址、赔率等信息有关的广告,或为赌博网站投放广告累计100条以上等情形,就属于开设赌场罪的共同犯罪,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此可见,推广网赌的行为更符合开设赌场罪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如果对网赌相关法律问题存在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详细咨询。
推广网赌通常不构成诈骗,而是涉嫌开设赌场罪的共同犯罪。诈骗是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非法占有公私财物,推广网赌主要是吸引用户参赌,并非直接骗取财物。
为打击此类犯罪,相关法律规定,若为赌博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等服务,收取服务费达2万元以上;或为10个以上赌博网站投放与网址、赔率等有关的广告;或投放广告累计100条以上等情况,按开设赌场罪的共同犯罪处理,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议相关部门加强网络监管,加大对推广网赌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提高公众法律意识,使其认识到推广网赌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对于互联网企业,要加强自律,不参与任何形式的网赌推广活动。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