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没结婚证在法律层面不存在婚姻关系,也就没有“离婚”的概念。不过,若在特定时间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则按事实婚姻处理。
(2)在1994年2月1日以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到场,若是必须到庭的案件,经两次传票传唤拒不到庭,法院可以采取拘传措施;若不是必须到庭的,法院能够进行缺席判决。
(3)在1994年2月1日以后共同生活且没领结婚证的,属于同居关系,双方自行分开即可。若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纠纷而起诉,另一方不到场,法院也可缺席判决。
提醒:没结婚证的情况较为复杂,不同情形法律处理方式不同,建议遇到此类纠纷时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对于1994年2月1日以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情况,若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到场,若属于必须到庭案件,可积极配合法院进行两次传票传唤,促使法院对拒不到庭的另一方采取拘传措施;若不是必须到庭案件,等待法院缺席判决。
(二)对于1994年2月1日以后共同生活未领结婚证的同居关系,若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纠纷起诉后另一方不到场,等待法院缺席判决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1.没领结婚证,法律上不算结婚,也就没有“离婚”。若在特定时间前以夫妻名义生活且符合结婚条件,按事实婚姻处理。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到场,必须到庭案件,经两次传唤拒不到庭,法院可拘传;非必须到庭,可缺席判决。
2.特定时间后共同生活没领证,属于同居关系,分开即可。有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纠纷可起诉,对方不到场,法院也能缺席判决。
结论:
没结婚证在法律上不算婚姻关系,无“离婚”说法。1994年2月1日以前符合条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起诉离婚对方不到场,依情况可拘传或缺席判决;1994年2月1日以后属同居关系,自行分开,有财产、子女纠纷起诉时对方不到场可缺席判决。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结婚需进行结婚登记,未领证在法律意义上并非婚姻关系。1994年2月1日以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受法律一定程度保护。在起诉离婚时,若为必须到庭案件,经两次传票传唤对方拒不到庭,法院可采取拘传措施;非必须到庭案件则可缺席判决。而1994年2月1日以后未领证共同生活的属于同居关系,双方分开无需走离婚程序,若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可向法院起诉,对方不到庭法院也能缺席判决。如果大家在这方面遇到复杂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有效的法律帮助。
没结婚证在法律上不算婚姻关系,也就没有“离婚”。若在特定时间前以夫妻名义生活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按事实婚姻处理。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到场,必须到庭案件经两次传票传唤拒不到庭,法院可拘传;非必须到庭则可缺席判决。若在特定时间后共同生活,没领结婚证属同居关系,自行分开即可,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纠纷可起诉,另一方不到场法院也可缺席判决。
1.对于事实婚姻情况,若另一方故意躲避不出庭,起诉方可积极与法院沟通,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属于必须到庭案件,推动法院采取拘传措施。
2.对于同居关系纠纷,起诉方要充分准备财产和子女相关证据,即便另一方不到庭,也能让法院根据证据做出合理判决。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