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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过期后有多种处理情形。若双方无异议继续履行,原合同继续有效但变为不定期租赁,双方可随时解约,需提前合理期限通知对方。若一方不愿续租,出租方可收回房屋,承租方应返还正常使用状态的房屋。
处理措施和建议如下:
1.对于不定期租赁,双方都要明确自身解约权利与通知义务,保障对方合理准备时间。
2.承租方若对房屋有改善或增设他物,应先征得出租方同意,能拆除的在合同到期时自行拆除。
3.若承租方到期拒不返还房屋,出租方先尝试协商解决,协商无果可通过诉讼要求腾退并主张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
2025-11-12 13:39: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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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租赁合同过期后,若双方都没意见且继续履行,原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变为不定期,此时双方都能随时解除合同,不过要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对方。
(2)若一方不想续租,出租方可收回房屋,承租方需返还符合正常使用状态的房屋。
(3)对于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对房屋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的情况,能拆除的可自行拆除;不能拆除且未经出租方同意的,出租方可要求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4)若承租方合同到期后拒不返还房屋,出租方可协商或通过诉讼要求其腾退,并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
提醒: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应明确续租意向,避免产生不定期租赁带来的不确定性。承租方对房屋进行改动需提前征得出租方同意。
2025-11-12 13:29: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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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方都没意见继续履行合同,原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变为不定期,双方随时能解除合同,但要在合理时间前通知对方。
(二)一方不想续租,出租方收回房屋,承租方返还正常使用状态的房屋。
(三)承租方对房屋改善或增设他物,能拆的自行拆除,未经同意且不能拆的,出租方可要求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四)承租方到期不还房,出租方可协商或诉讼要求腾退并支付逾期占有使用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2025-11-12 13:24: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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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双方对继续履行合同无异议,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变为不定期,双方可随时解约,但需提前合理时间通知对方。
2.若一方不想续租,出租方可收回房屋,承租方应返还正常使用状态的房屋。
3.若承租方对房屋有改善或增设,能拆的可自行拆除;不能拆且未经同意的,出租方可要求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4.若承租方到期不还房,出租方可协商或诉讼要求其腾退并支付逾期费用。
2025-11-12 12:25: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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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租赁合同过期后,若双方无异议继续履行则原合同继续有效但变为不定期租赁,双方可随时解约;一方不愿续租,出租方可收回房屋;承租方改善房屋按情况处理;承租方拒不返还房屋,出租方可协商或诉讼解决。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当租赁合同过期,双方继续履行且无异议时,原合同继续有效,只是租赁期限变为不定期。这种情况下,双方都有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但需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对方。若一方不愿续租,出租方有权收回房屋,承租方应返还符合正常使用状态的房屋。对于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对房屋的改善或增设他物,能拆除的可自行拆除,未经出租方同意且不能拆除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若承租方到期拒不返还房屋,出租方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要求其腾退并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如果您在租赁合同过期处理方面遇到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1-12 11:44:0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