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河北法律咨询 > 沧州法律咨询 > 沧州子女抚养法律咨询 > 离婚时要了抚养权后悔了能放弃吗

离婚时要了抚养权后悔了能放弃吗

汪* 河北-沧州 子女抚养咨询 2025.11.09 19:56:54 485人阅读

离婚时要了抚养权后悔了能放弃吗

其他人都在看:
沧州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沧州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一)若后悔要了抚养权,可先尝试与对方友好协商,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按协议履行,以实现抚养权的合法变更。
(二)若对方不同意协商变更,可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比如证明对方有能力抚养且更有利于孩子成长,或自己存在无力抚养等情况。
(三)在决定放弃抚养权前,要全面、充分地考虑子女的利益,不能随意为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2025-11-09 21:54:07 回复
咨询我

1.离婚要了抚养权后后悔,可放弃。能和对方协商变更,签协议并履行,变更有法律效力。

2.对方不同意时,可起诉变更。法院会从孩子利益出发,结合父母情况判决。

3.若能证明对方有无力抚养、虐待孩子等情况,法院可能支持变更。不过,随意放弃影响孩子权益,决定前要充分考虑。

2025-11-09 21:37:35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离婚时要了抚养权后悔了可以放弃,可先协商变更,协商不成可诉讼变更,但需考虑子女利益。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离婚后若后悔要了抚养权,有两种变更方式。一是与对方协商,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并履行,此变更具有法律效力。二是若对方不同意,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时会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为出发点,结合父母双方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若能证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存在患严重疾病无力抚养、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等情形,法院可能支持变更。不过,随意放弃抚养权会影响子女权益,法院会慎重考量。所以在决定放弃抚养权前,务必充分考虑子女利益。若在抚养权变更问题上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1-09 21:11:51 回复
咨询我

1.离婚时要了抚养权后悔了是可以放弃的。可以先尝试与对方协商,通过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并履行来完成变更,这种方式具有法律效力。
2.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抚养权。法院判决时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3.若能提供证据证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存在患严重疾病无力抚养、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等情形,法院有可能支持变更请求。
4.不过,随意放弃抚养权可能会对子女权益产生影响,法院对此会慎重考量。所以在决定放弃抚养权之前,一定要充分考虑子女的利益。建议在放弃前先与对方友好协商,若协商无果需诉讼时,要积极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2025-11-09 20:59:13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离婚时要了抚养权后后悔是可以放弃的。首先可以尝试与对方协商,通过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并履行的方式来变更,这种方式具有法律效力。
(2)若协商不成,即对方不同意变更抚养权,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在判决时,会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为出发点,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
(3)若能提供证据证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存在诸如患严重疾病无力抚养、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等情形,法院有可能支持变更抚养权的请求。不过,由于随意放弃抚养权可能对子女权益产生影响,法院在审理时会持慎重态度。

提醒:
决定放弃抚养权前务必充分考虑子女利益,不同情况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1-09 20:51:46 回复

离婚时,妻子和前夫约定放弃孩子的抚养权。事后得知孩子被寄养在爷爷奶奶家时,妻子又反悔丈夫,要求变更儿子的抚养权。但因为不符合变更情形,最终驳回了原告的请求。  孙某和林某因为感情不合,于2013年协议离婚。当时离婚时两人约定,儿子林某某随爸爸一起生活,爸爸独自抚养,若男方没做出对儿子不尽义务和不负责任的事,女方不得上诉追要孩子的抚养权,而女方也不承担儿子的抚养责任。双方还协商,女方每月可探望儿子2次,每月带儿子回家居住2天。  2014年,孙某将林某告到,称林某在两人离婚后没有尽到做父亲的责任,把儿子寄养到了爷爷奶奶家中,自己长期在外面生活,对孩子的成长造成了很大影响。而且林某每月在孙某前去探望儿子的时候也百般阻挠,不肯让儿子见妈妈。孙某认为,儿子不满2岁,需要母亲,因此请求变更儿子的抚养权。  孙某表示,当时让前夫抚养儿子,是因为他有个厂子,但现在厂子关了,他也失去了经济来源,而离婚时她自己没有固定住所,所以才同意让孩子跟着爸爸的。而林某则辩称,离婚后他一直和父母住在一起照顾儿子,厂子只是在处理存货,他的经济收入没有发生改变,而他也没有阻挠前妻探望儿子。  林某表示,孩子出生时一直是爷爷奶奶照顾,已经养成习惯,且家里在居住条件、经济和孩子感情等方面都优于前妻,前妻现在在打理自己的店铺,还有工作,根本不适合抚养小孩。  认为,当时两人签订的离婚协议里约定由男方来抚养孩子,现在孩子妈妈以孩子不满2岁、孩子父亲没按约定让她探视孩子为由变更孩子抚养权,理由不当。最终,驳回了孙某的诉讼请求。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