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前财产属个人,像婚前买的房产、车辆,按购买合同和付款凭证时间算。
2.人身损害赔偿或补偿归个人,比如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
3.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人的财产,不算夫妻共有。
4.一方专用生活用品归个人,如男士剃须刀、女士化妆品。
5.其他情况法院具体判断,要结合财产取得时间、来源和协议综合认定。
结论:非夫妻共有财产可从一方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赔偿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财产、一方专用生活用品等方面判断,需结合财产取得时间、来源、相关协议等综合认定。
法律解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车辆等,按购买合同及付款凭证时间判断,属个人财产。一方因人身损害获赔偿补偿,像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因其人身属性,归一方所有。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不属夫妻共有。一方专用生活用品,如男士剃须刀、女士化妆品,具特定个人属性,属个人财产。对于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定。判断非夫妻共有财产是个复杂的过程,实际生活中可能会面临各种情况,如果有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非夫妻共有财产的认定可从多方面进行判断。一方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赔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生活用品及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都属于非夫妻共有财产。
判断非夫妻共有财产的具体方式如下:
1.一方婚前财产以购买合同及付款凭证时间为准,如婚前购买的房产、车辆等。
2.一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因其特定人身属性归一方所有,如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
3.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由一方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有。
4.具有特定个人属性的一方专用生活用品,如男士专用剃须刀、女士专用化妆品。
5.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由法院依具体情况判断,判断时需结合财产取得时间、来源、相关协议等综合认定。
法律分析:
(1)一方婚前财产的认定,依据购买合同及付款凭证时间,婚前购买的房产、车辆等属于个人财产,这是因为其取得时间在婚姻关系建立之前。
(2)一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因其与人身的紧密关联性,具有特定人身属性,所以归一方所有,例如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因具有特定个人属性,像男士专用剃须刀、女士专用化妆品,应归一方所有。
(5)对于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法院会根据财产取得时间、来源、相关协议等具体情况综合判断。
提醒:认定非夫妻共有财产需保留好相关凭证,不同案件情况复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对于婚前财产,要妥善保管好购买合同及付款凭证,这些是证明财产为婚前购买属于个人财产的关键证据。
(二)因人身损害获得赔偿或补偿时,保留好相关的法律文书、赔偿协议等,以证明该财产具有特定人身属性。
(三)若有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要确保合同内容清晰明确,并保留好原件。
(四)对于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注意其使用的特定性和个人属性的体现。
(五)遇到不确定是否属于一方财产的情况,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并准备好财产取得时间、来源、相关协议等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专业解答房产证标明单独所有不一定是夫妻共有财产。婚后共同出资购房属于共同财产,但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且明确表示只赠与给己方的,归单独所有方所有。夫妻共同财产还包括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的财产(除特定情况外)、生产、经营、投资收益、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
专业解答说简单点所谓夫妻俩的共同债务嘛,就是那种两人都签了字的债,或者其中一人后来承认这笔债的;还有就是在他们还没离婚的那段时间里,为了家里的日常开销而欠下的债。要是债权人能拿出证据证明这些债是用来花在夫妻二人共有的生活上、或共同做生意的、或者是两人自己商量好要借的,哪怕是用其中一人的名字借的,而且这笔钱比家里单纯的日常开销还要多,那这笔债也算是他们两个的共同债务。
专业解答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没有那么容易。要是负债是因为双方都同意或者是为了共同生活、经营,那就很可能会被认为是共同债务。不过,如果一方的负债超过了家庭的日常需要,而且债权人没办法证明这钱是用于夫妻共同目的的,那这笔债务可能就会被认定为个人债务。
专业解答在执行个人债务人用夫妻共有财产一半份额偿债时,需要先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和价值。可以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收入、资产等情况来确定偿债规模。同时,还需要通过专业评估定价来算出一半偿债的具体金额。不过,在实际执行中,也要注意保障非负债方及所抚养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需求。
专业解答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需要遵循公平、特殊保护、无过错方优先和利于生产生活这四大原则。公平原则要求平等地对待双方,确保权利无差异,分配时要公平合理。特殊保护原则重点关注未成年子女和女方的权益,要给予他们特别的保护。无过错方优先原则则是对过错方的一种惩罚,通过减少其财产份额来体现。此外,分割时还需考虑不干扰生产生活和日常活动,确保双方的利益不受影响。这些原则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家庭的稳定和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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