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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必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法律设立这一规定,是为了给夫妻双方再次慎重考虑婚姻关系的时间。
(2)在离婚冷静期内,即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若一方反悔不想离婚,可按规定撤回申请。
(3)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若双方未共同前往申请发给离婚证,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表明一方单独领证不符合法定程序。
提醒:离婚涉及诸多法律程序和权益问题,不同情况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1-07 22:57: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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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必须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不能一方单独领证。
(二)若在离婚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愿离婚,可持相关证件材料,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来撤回申请。
(三)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若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025-11-07 21:03: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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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冷静期结束后,必须双方一起到婚姻登记处申领离婚证。
2.从婚姻登记处受理离婚申请并发给回执单起30天内,若有一方反悔,可带相关证件到登记处撤回申请,还得亲自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3.冷静期结束30天内,双方没一起去领离婚证,就当作撤回申请。一方单独领证不符合程序。
2025-11-07 20:27: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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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离婚冷静期后不可以一方单独领取离婚证,需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开始的三十日内,若有一方反悔,可持相关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并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若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将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表明离婚冷静期后一方单独领证不符合程序要求。如果大家在离婚登记过程中遇到类似的法律问题,或者对相关法律规定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咨询,以获取准确且全面的法律建议。
2025-11-07 20:20: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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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冷静期后一方不能单独领证。离婚冷静期届满后,按规定需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一方单独领证不符合程序要求。
2.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三十日内,若有一方反悔,可持相关证件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并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建议有离婚打算的夫妻,在申请离婚登记前充分沟通和考虑。冷静期内若有一方反悔,可及时按程序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应按规定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确保离婚程序合法合规。
2025-11-07 19:24:4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