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擅自用夫妻共同财产给情人的财物,配偶有权要求情人返还,法院通常会支持该诉求。
法律解析: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无特别财产约定,夫妻所得财产一般属共同财产。一方在婚外情中用夫妻共同财产为情人购买贵重物品、给予大额金钱等,这种未经配偶同意的赠与行为,侵犯了配偶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属于无权处分。根据法律规定,无权处分的财产,权利人有权追回。所以,配偶作为共同财产的权利人,有权要求情人返还财产。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判决情人返还相应财物。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类似问题,不知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婚姻关系里,若无财产特别约定,夫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为共同财产。一方在婚外情中用共同财产为情人花费,如买贵重物品、给大额金钱,此行为属无权处分,侵犯了配偶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配偶有权要求情人返还财产,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会支持无过错方诉求。
1.收集证据。无过错方要积极收集能证明对方擅自赠与财产的证据,像购物凭证、转账记录等。
2.协商解决。可先尝试与情人沟通,要求其主动返还财产。
3.法律途径。若协商不成,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借助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婚姻关系中,若无特别财产约定,夫妻所得财产为共同财产。这意味着夫妻双方对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一方在婚外情中用夫妻共同财产为情人花费,像买贵重物品、给大额金钱等,这种行为未经配偶同意,属于无权处分。
(3)由于该行为侵犯了配偶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配偶有权利要求情人返还财产。并且在司法实践里,法院往往会支持无过错方,判决情人返还相应财产。
提醒:
若发现配偶有此类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行为,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因具体案情不同,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若发现配偶在婚外情中擅自用夫妻共同财产赠与情人,应第一时间收集相关证据,像购物凭证、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以证明赠与行为的存在。
(二)可先尝试与情人协商,要求其返还财产,和平解决问题。
(三)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属于无权处分,另一方有权追回。
专业解答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来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的债务,通常不能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只有在两种情况下,夫妻一方的保证债务才会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一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确认;二是夫妻一方事后追认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除此之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专业解答是否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纠纷层出不穷,若该债务形式为对外提供的担保,该担保未经夫妻另外一方同意,也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夫妻一方对外担保之债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复函可以认定,该担保债务应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并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专业解答如果借的钱没有用于夫妻的共同生活,并且妻子不知情,就不属于共同财产,但要要提供证据证明。比如:借款时的家庭财务状况,证明借款时,家中不缺钱,也没有突发事件需要举债借款;借款的用途,以及借款时借款人的借款理由;亲戚朋友证言,如有人直接证明该笔借款的用途更好。反之,用于共同生活的就是共同债务。
专业解答机动车事故常导致夫妻连带责任。因为驾车收益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为维护家庭或履行社会分工产生的金钱负债,应视为夫妻共同责任,离婚时用共同财产偿还。但以下情况例外: 双方自愿达成的单独贷款协议;一方擅自为无抚养责任的亲属或朋友承担负债;一方未经许可独自经营亏损;其他个人独立负债。
专业解答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夫妻一方对外担保是否属于共同债务问题带来帮助。
律师解析 丈夫在外欠下的债务妻子不知情而丈夫欠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视情况而定。 1.如果夫妻一方贷款,但是事后经过另一方的追认的,属于共同债务。 2.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3.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共同生产经营的,属于共同债务。 4.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律师解析 丈夫在外欠下的债务妻子不知情而丈夫欠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视情况而定。 1、如果夫妻一方贷款,但是事后经过另一方的追认的,属于共同债务。 2、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3、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共同生产经营的,属于共同债务。 4、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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