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妻共同购置一套房产,协议离婚时,房五分配是这样的,女方住主卧室,南方住次卧室,孩子住小房间。后来男方和女方共同签订了一个补充协议,男方承认放弃产权,产权闺女房,只享受居住和使用权。之后又签了个补充协议,男方说将居住使用权也放弃,同时将这两个权利交到孩子手上,有孩子使用。后来男方再婚, 与现任妻子住在次卧。见女方起诉男方,根据后两个协议,南方和现任妻子赶出。合理合法吗? 南方应该怎么办?如何夺回自己的合法合理的 权益。
您好 只要是亲自签订的协议 约定内容是有效的 建议起诉将其清退
2025-11-06 10:56:33 回复
女方起诉要求将男方和现任妻子赶出合理合法,因为男方签协议放弃了居住使用权。男方若想夺回权益较难,除非能证明签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目前男方可先与女方协商,看能否争取一定居住权益;若协商不成,可收集相关证据,尝试向法院说明自身困难,请求酌情处理。
2025-11-05 19:16:34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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