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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变更成子女算共有财产吗

魏** 甘肃-张掖 财产分割咨询 2025.11.04 18:26:16 469人阅读

婚后买房变更成子女算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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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婚后买房变更到子女名下,是否仍为夫妻共有财产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明确赠与且完成登记则归子女,无赠与意思或赠与可撤销时仍属夫妻共有。
法律解析:依据《民法典》规定,婚后购买的房产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把房产变更到子女名下时,若夫妻双方有明确赠与意思且完成了变更登记,这符合赠与的法律规定,房产所有权就转移给子女,不再属于夫妻共有。然而,若只是形式上变更,并无赠与真实意思,像为规避债务等,法律会基于实际情况认定仍为夫妻共有财产。并且,若赠与过程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夫妻一方可依法撤销赠与,房产依旧属于夫妻共有。如果大家在房产变更等相关法律问题上有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1-04 21:57: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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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通常为夫妻共同财产,变更到子女名下是否仍为夫妻共有需视情况而定。

若夫妻明确表示赠与子女且完成变更登记,房产所有权转移给子女,不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这是基于赠与行为生效,财产所有权发生合法转移。

若只是形式上变更,并无赠与真实意思,如为规避债务等,法律上可能仍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这是为防止当事人利用虚假赠与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若赠与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夫妻一方可依法撤销赠与,房产依旧属于夫妻共有。

解决措施和建议:一是明确赠与意愿并办理合法手续,避免后续纠纷;二是若有形式变更情况,要保留相关证据证明真实意图;三是遭遇欺诈、胁迫等情况,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2025-11-04 21:17: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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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婚后买房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把该房变更到子女名下时,情况多样。若夫妻明确表示赠与且完成变更登记,这在法律上视为对子女的有效赠与,房产所有权转移到子女,不再属于夫妻共有。
(2)若只是形式上变更,无赠与真实意思,像为规避债务等,即便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法律仍可能认定其为夫妻共有财产。
(3)若赠与过程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夫妻一方有权依法撤销赠与,房产依旧属于夫妻共有。

提醒:
在将房产变更至子女名下时,需明确赠与意图并按规定操作。若存在欺诈等可撤销情形,要及时采取法律措施维护权益,情况复杂时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1-04 20:48: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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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想将婚后房产通过变更到子女名下的方式完成赠与,要明确作出赠与的意思表示并及时完成变更登记,保证赠与行为真实有效,避免后续被认定仍为夫妻共有财产。
(二)在进行房产变更时,要确保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否则另一方有权撤销赠与。
(三)不能为了规避债务等非法目的进行形式上的房产变更,这种行为不受法律保护,房产仍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2025-11-04 20:07: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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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后买房通常是夫妻共同财产,将其变更到子女名下,是否仍属夫妻共有要视情况而定。
2.若夫妻明确把房产赠与子女且完成变更登记,一般视为对子女的赠与,房产归子女,不再是夫妻共有。
3.若只是形式变更,无赠与本意,像为躲债,法律上可能仍认定为夫妻共有。若赠与有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况,一方可撤销,房产仍归夫妻。

2025-11-04 19:16:39 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夫妻房产变更为一方所有1、认定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是以房产证上记载的是双方姓名还是一方姓名为标准。婚后只要是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不论是登记在双方的名下还是丈夫或者妻子一方的名下,都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2、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和一方名下,在法律后果上存在的主要区别。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房产发生对外转让时,需要夫妻双方作为转让方共同签字认可。在办理房产过户时,需要双方共同到场。而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对外转让时,只需要一方作为转让方签字认可。登记过户时,一方到场即可。从这个意义上说,将夫妻双方一并登记为产权人,虽然在今后房产转让时,手续要繁琐一点,但可以有效地避免一方以较低的价格恶意转让房产,从而有助于加强夫妻双方对房产的共同控制力度。目前,有的地方房地产主管机关在办理私人所有的房产过户手续时,会要求所有权人提供其结婚证或者未婚证明(如户口簿)。在确认所有权人已婚的情况下,所有权人办理房产转让等过户手续时,如果其配偶不到场,则必须取得其配偶的书面同意,并提交《配偶同意确认书》。这种做法如果能够得到普遍推广的话,对于加强对夫妻共同财产的保护,防范一方恶意转移房产将是非常有利的。房产在夫妻婚姻存续期内,如已出房产证,房产证上是一方名字,另一方可以到房管局直接办理增名手续,费用一百多。除上面情况外,任何的增名、更名、改名手续,都相当于将房产全部或部分买卖或赠予给别人。按相关买卖或赠予的手续缴纳相关国家规定的税费。按上面说的,夫妻共有房产,需夫妻双方去办理过户手续,双方本人都要亲自到场。那就不存在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下过户给别人了。除非一方能骗另一方去公证处办理一份全权委托一方去买卖过户房产的全权委托书。到公证处办理全权委托书也要夫妻双方本人亲自到场签名的。如果房产证是单个人名字,就有可能单个人去卖掉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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