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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售假药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侵害民众生命安全,必须严厉打击,达到一定标准就应立案追诉。
制售假药符合以下情形应立案:一是假药本身存在质量问题,如含超标准有毒有害物质、不含标明有效成分、标明适应症超出规定范围、缺乏急救必需有效成分等,这类假药易贻误诊治,危害人体健康;二是假药性质特殊,如属于麻醉等特殊药品的假药;三是假药使用对象特殊,以孕产妇等为主要使用对象;四是假药类型特殊,如注射剂、急救药品;五是制售主体特殊,如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制售;六是制售时间特殊,在突发事件期间制售应对药品;七是有违法犯罪前科,两年内曾因危害药品安全受过处罚。
建议加强药品生产销售监管,加大对制售假药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同时普及药品安全知识,增强民众防范意识。
2025-11-03 07:03: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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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制售假药的立案追诉标准涵盖了药品质量与安全性方面的多种情形。比如含有超标准有毒有害物质、不含标明有效成分等,这些情况都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会被立案追诉。
(2)对于一些特殊类型的假药,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以及针对特定人群如孕产妇、婴幼儿等的假药,还有特殊药品如注射剂、急救药品,无论是否有证据证明危害人体健康,都会被立案。
(3)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制售假药,以及在突发事件期间制售应对突发事件的假药,也属于立案范围。另外,有相关违法犯罪前科的,再次制售假药也会被立案。
提醒:
制售假药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无论是个人还是机构都要严格遵守药品安全法规。若涉及相关情况,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分析。
2025-11-03 06:30: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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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售假药行为一旦符合上述所提到的立案追诉标准,监管部门应及时介入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如药品成分检测报告、销售记录等。
(二)对于涉嫌制售假药的企业或个人,可采取查封扣押相关药品及生产设备等措施,防止假药继续流通。
(三)加强对药品生产、销售环节的日常监管,定期进行抽检,从源头上减少制售假药现象的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025-11-03 05:23: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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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售假药有这些情况要立案追诉:
一是药品含超标的有毒有害物质,或无标明的有效成分、急救必需成分,可能贻误诊治;或标明的适应症等超出规定范围。
二是制售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的假药,或针对孕产妇等群体的假药,或注射剂、急救药品的假药。
三是医疗机构及其人员制售假药,或在突发事件期间制售应对的假药。
四是两年内曾因危害药品安全受罚的。
2025-11-03 03:55: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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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制售假药在含有超标准有毒有害物质等多种危害人体健康情形,以及生产销售特定类型假药、针对特定人群假药等情况时应立案追诉。
法律解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制售假药存在多种严重情形时会被立案追诉。像假药中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或者不含标明的有效成分可能贻误诊治等,这些都对人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同时,生产、销售特殊类型的假药,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以及针对孕产妇、婴幼儿等特定人群的假药,还有在突发事件期间制售应对突发事件的假药等,也在立案范围内。这体现了法律对药品安全的严格监管,以保障公众的生命健康。如果大家在药品安全方面遇到问题,或对制售假药的法律规定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准确的解答。
2025-11-03 03:49:4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