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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工没签合同这种情况会如何处理?

陈** 广东-江门 合同订立咨询 2018.04.03 09:47:59 5人阅读

你好,我们公司最近想要招聘一部分新员工,正好我是负责人力资源这块,请问派遣工没签合同这种情况会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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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原来与用工单位没有劳动合同,就是应签未签劳动合同。所以你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1、你现在与用人单位已解除劳动合同,就是一般的失业人员,是用工单位直接雇佣的人员。
2、虽然用工单位要与你签协议,但双方协商未成,对方仍然用工,就是应签未签合同,应当双倍补偿。
3、双倍是再赔一倍。

2018-04-03 09:53: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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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工只是通俗的叫法,实际上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均为合同关系,合同存在一定期限,到期后可以续约,如没有延续情况则双方的劳动关系即行结束。不是专业的法律用语,严格意义上与合同工没有本质区别。 意义和现实有很大不同,通俗说合同工就是以前所谓的正式工,协议工只是以前所谓的临时工,在同一岗位上干同样的活,报酬却截然不同,协议工到手的工资,只有正式工的三分之一多点。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合同工,企业、事业单位通过签订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合同一般采取书面形式,内容包括时限、任务及共同遵守的各项义务等。协议工只是通俗的叫法,实际上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均为合同关系,合同存在一定期限,到期后可以续约,如没有延续情况则双方的劳动关系即行结束。不是专业的法律用语,严格意义上与合同工没有本质区别。 意义和现实有很大不同,通俗说合同工就是以前所谓的正式工,协议工只是以前所谓的临时工,在同一岗位上干同样的活,报酬却截然不同,协议工到手的工资,只有正式工的三分之一多点。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合同工,企业、事业单位通过签订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合同一般采取书面形式,内容包括时限、任务及共同遵守的各项义务等。
以上就是派遣工没签合同这种情况会如何处理的回答,你可以参考一下。

2018-04-03 09:48:59 回复

劳务派遣公司虽然是一种特殊的用人单位,但它与其他用人单位一样,在享有解除权的同时,也须向派遣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劳务派遣公司将员工派遣到用工单位后,对于出现何种情况可以被退回,以及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目前的法律法规还没有相应的规定,这主要依据双方在《劳务派遣协议》中进行的约定。通常情况下,符合约定条件退回派遣工时,用工单位不需支付任何补偿。不符合退回条件的,派遣工有权要求恢复用工关系。此外,无论派遣工是哪一种情况被退回的,都不等于派遣公司就有权将其辞退,他们必须在符合法定解除条件时才能实施解除。派遣公司符合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定情形的,或者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不符合以上条件,比如怀孕女工辞退,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恢复劳动关系。而且,派遣工被退回后,派遣公司应当重新安排工作,本文中的莎莎尽管违反超市管理规定,存有一定过错,但她待岗期间也应获得报酬,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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