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车走交强险通常不会产生严重不良后果,它能保障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权益。在责任限额内,保险公司会对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赔偿,有责和无责情况下都有相应赔偿额度。
但频繁使用交强险理赔,下一年度保费可能上浮。因为保险费率和出险次数有关,出险次数多会使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增大,所以会提高保费来平衡。若仅一次出险且无人员伤亡,保费一般不会上浮。
为避免保费上浮,可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谨慎驾驶,减少事故发生。二是对于轻微事故,若损失在可承受范围内,可考虑自行承担,避免使用交强险理赔。
法律分析:
(1)撞车走交强险通常不会产生严重不良后果,它作为强制保险,能保障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合法权益,在责任限额内,保险公司会对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赔偿。
(2)交强险区分有责和无责情况,有责时死亡伤残、医疗费用、财产损失赔偿限额较高,无责时也有一定赔偿额度。
(3)但频繁使用交强险理赔,下一年度保费可能上浮,因为保险费率与出险次数相关,出险次数多,保险公司承担风险增大,会提高保费平衡风险。若仅一次出险且无人员伤亡,保费一般不会上浮。
提醒:使用交强险理赔要考虑出险次数对保费的影响,不同情况对应不同结果,如有疑问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撞车走交强险若在责任限额内理赔,可保障受害人权益,保险公司会赔偿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应及时报案并按流程申请理赔。
(二)要注意使用频率,若仅一次出险且无人员伤亡,保费通常不浮动,可正常走交强险理赔;若担心保费上浮,轻微事故可考虑私了,但要确保双方达成一致。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八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降低其保险费率。在此后的年度内,被保险机动车仍然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继续降低其保险费率,直至最低标准。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提高其保险费率。多次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道路交通事故,或者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加大提高其保险费率的幅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被保险人没有过错的,不提高其保险费率。降低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标准,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
1.撞车走交强险通常无严重不良后果,它是强制险,保障事故中受害人权益。
2.撞车走交强险理赔,保险公司会在责任限额内赔偿受害人伤亡和财产损失。有责时赔偿限额高,无责也有额度。
3.频繁用交强险理赔,下一年保费可能上浮。保费与出险次数有关,出险多风险大,保费会提高。仅一次出险且无人伤,保费一般不上浮。
结论:
撞车走交强险通常无严重不良后果,但频繁使用理赔会使下一年度保费上浮,仅一次出险且无人员伤亡保费一般不上浮。
法律解析:
交强险作为强制保险,目的是保障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当撞车事故发生并走交强险理赔时,保险公司会在责任限额内对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赔偿。在有责情况下有较高的各项赔偿限额,无责时也有一定赔偿额度。然而,保险费率和出险次数相关,频繁使用交强险理赔,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增大,为平衡风险就会提高下一年度保费。若只是一次出险且无人员伤亡,保费通常不会上浮。如果对交强险理赔及保费相关问题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专业解答1、报保险保险公司定损。2、申请赔偿,保险公司告知需要的资料第二十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3、赔偿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
律师解析 需要。 一般来说,若在路上撞到路人,导致其轻微擦伤,不管是不是被保险车辆的责任,只要属于承保范围,被保险车辆所投保的交强险都会予以保障,在保险合同限额内对路人符合保障范围内的人身或财产损失,进行赔付。由于交强险也分为有责和无责两种赔付标准,保险公司对于该事故最多可赔付多少,得由交警对该事故进行定责,出具相应的责任认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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