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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男人打女人怎么办

王** 河北-衡水 家庭暴力咨询 2025.10.30 12:19:46 456人阅读

离婚时男人打女人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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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保安全
在遭遇家庭暴力时,女方应第一时间确保自身安全,尽快远离现场前往安全处,如亲友家、附近警局等。

(二)及时报警
报警后,警方会制止暴力行为,并制作出警记录、询问笔录等,这些都是认定家暴的重要证据。

(三)伤情鉴定
尽快去医院进行伤情鉴定,开具诊断证明,保留好相关病历、检查报告等,以便后续维权使用。

(四)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会在受理后的法定时间内作出裁定,禁止男方实施家庭暴力、骚扰跟踪接触女方及其近亲属等。

(五)离婚诉讼维权
在离婚诉讼中,家暴是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之一,女方可据此要求损害赔偿,主张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2025-10-30 20:09: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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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时男方殴打女方属于家暴。女方要先保证自身安全,迅速离开现场去安全的地方。
2.及时报警,警方会制止暴力并记录,这些记录是认定家暴的关键证据。同时尽快去医院做伤情鉴定,留好诊断证明、病历等。
3.女方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会裁定禁止男方再施暴或骚扰。离婚诉讼中,家暴可认定感情破裂,女方能要求赔偿和多分财产。

2025-10-30 18:14: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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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离婚时男人打女人属于家庭暴力,女方应确保自身安全,及时报警、进行伤情鉴定,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在离婚诉讼中可要求损害赔偿和多分割财产。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离婚时男人打女人符合家庭暴力的定义。女方及时报警,警方的出警记录等是认定家暴的关键证据;去医院进行伤情鉴定,相关病历等能进一步证实家暴的伤害程度。人身安全保护令是法律赋予受害者的保护措施,能有效防止再次受到暴力侵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家暴是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受害者可要求损害赔偿并多分割共同财产。如果您遇到类似的情况,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0-30 17:30: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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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时男人打女人属于家暴,女方要积极维护自身权益。应先确保自身安全,及时远离现场到安全处。
2.及时报警很关键,警方出警制止暴力,出警记录和询问笔录是认定家暴的重要证据。
3.尽快去医院进行伤情鉴定,开具诊断证明,保留病历、检查报告等资料,为后续维权提供依据。
4.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会在法定时间内裁定禁止男方实施暴力、骚扰跟踪等行为。
5.在离婚诉讼中,家暴是认定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女方可要求损害赔偿并主张多分割共同财产。

建议女方在遭遇家暴时保持冷静,按上述步骤操作。平时也可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增强维权意识。

2025-10-30 15:38: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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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离婚时男人打女人构成家庭暴力,这是严重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女方首要任务是保障自身安全,远离危险现场,防止受到更严重伤害。
(2)及时报警很关键,警方的出警记录和询问笔录等能成为认定家暴的有力证据,为后续维权提供支持。
(3)去医院进行伤情鉴定并保留相关病历资料,可直观反映女方受伤害程度,进一步证明家暴事实。
(4)女方申请的人身安全保护令,能在一定程度上阻隔男方的暴力行为,为女方提供法律层面的安全保障。
(5)在离婚诉讼中,家暴作为法定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女方不仅可要求离婚,还能主张损害赔偿和多分共同财产。

提醒:遭遇家暴时务必冷静处理,及时收集各类证据。不同家暴情况对应法律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获精准分析。

2025-10-30 14:14:35 回复

解答如下,【法律意见】看谁更适合照顾孩子,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比如有没有固定住所,固定收入,有没有不良嗜好等等。一般女方如果有固定的住所和收入的话,而且女方也坚持要抚养权的话,会判给女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的抚养问题。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都处在哺乳期,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①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②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③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①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②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③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④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3)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4)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我们知道,在2021年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中,对猥亵罪的保护对象进行了修改扩大,对象不再限定为女性和儿童,从此以后,猥亵成年男性也构成了犯罪。但是对罪的定义却还是没有修改,成年男性仍被排除在受害者的行列之外。无法被切实有效的保护,让我国广大男性同胞们十分惶恐和郁闷。为什么会感到惶恐和郁闷呢?那是因为在现实世界中,性侵成年男性的案件确实时有发生,并呈现增长态势:随便举个例子,2021年9月19日重庆合川区一男子深夜被另一男子性侵,警方抓到嫌犯后,碍于男性同性性侵目前属于法律空白,加之没有造成明显身体伤害,警方只有将嫌犯教育一番后便放人;这还只是男性对男性的“”,女性男性的案件同样大量存在,比如曾在微博上火遍全国的成都九眼桥女子“”过路男子的案件。而从世界范围内的立法进程来看,将男性纳入受害者范围已经被逐渐认可:韩国在2021年将男性列为的保护对象,是在2021年将男性作为罪的受害者,日本也在2021年对刑法进行了修改,将“罪”罪名改为了“强制等犯罪”,将男性纳入到保护范围中来。德国作为刑法理论的先进国家,1998年便已将男性列为了罪的受害者了。咱们中国的刑法,要不要考虑赶紧跟一下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妇女、奸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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