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时房产挂夫妻双方名字,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既可协商分割并按协议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协商不成也可起诉,法院会综合多因素判决,且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可以先自行协商分割,签订离婚协议确定房产归属与补偿方式,再完成产权变更登记。若协商无果,向法院起诉后,法院会依据购房资金来源、双方对房产的贡献、婚姻持续时长、有无过错等实际情况进行判决。可能判决一方取得房产并补偿另一方,若双方都不想要房屋,会对房屋拍卖、变卖后分割价款。在实际审判中,法院始终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如果在离婚房产分割方面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1.离婚时房产挂夫妻双方名字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处理该房产有协商和诉讼两种方式。
2.协商时,双方达成一致后签订离婚协议,明确房产归属和补偿方式,再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3.若协商不成可起诉。法院会综合购房资金来源、双方对房产贡献、婚姻持续时间、有无过错等因素判决。可能判决一方得房并补偿另一方;若双方都不主张所有权,会对房屋拍卖、变卖,分割所得价款。
4.法院判决会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建议夫妻双方先友好协商,若无法协商,起诉时要提供购房资金来源等相关证据,以争取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房产挂夫妻双方名字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先自行协商分割,达成一致后签订离婚协议,明确房产归属和补偿方式,再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这种方式能体现双方意愿,和平解决问题。
(2)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判决,如购房资金来源、双方对房产贡献、婚姻持续时间、有无过错等。
(3)法院判决结果多样,可能是一方获得房产并给予另一方补偿,也可能在双方都不主张房屋所有权时,对房屋进行拍卖、变卖,分割所得价款。同时,法院会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
提醒:
离婚房产分割情况复杂,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夫妻双方可自行协商房产分割,签订离婚协议确定房产归属与补偿方式后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此方式较为灵活,能充分尊重双方意愿。
(二)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综合购房资金来源、双方对房产贡献、婚姻持续时间、有无过错等因素判决。可能让一方得房并补偿另一方,若双方都不要房,会拍卖、变卖房屋分割价款。同时,法院会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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