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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胁迫签订的借条因非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通常不具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受胁迫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此类借条。
为保障自身权益,受胁迫方应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若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消灭。同时,受胁迫方需承担举证责任,可提供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借条是受胁迫签订。借条被撤销后,自始无法律约束力。
建议受胁迫方在遭遇此类情况时,及时收集保存证据,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法律途径行使撤销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0-26 21:54: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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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受胁迫签订的借条,因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通常不具法律效力。按照民法典,受胁迫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撤销权。
(2)受胁迫方行使撤销权有时间限制,需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若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消灭。
(3)受胁迫方要承担举证责任,需提供如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证据来证明借条是受胁迫签订。
(4)借条被撤销后,自始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提醒:
受胁迫方要及时行使撤销权,并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不同受胁迫情况对应解决方案有差异,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0-26 21:06: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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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受胁迫签订借条,受胁迫方应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借条。
(二)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以便证明借条是在受胁迫情况下签订,承担起举证责任。
(三)需留意时间限制,若自签订借条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将消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或者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2025-10-26 19:56: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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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胁迫签的借条,因非当事人真实意愿,通常无效。按民法典,被胁迫实施的民事行为,受胁迫方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
2.受胁迫方要在胁迫结束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若自行为发生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消失。
3.受胁迫方需举证借条是受胁迫所签,如提供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借条撤销后,自始无法律约束力。
2025-10-26 19:38: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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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受胁迫签订的借条通常不具法律效力,受胁迫方可请求撤销,需在规定时间内行使撤销权并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让对方违背真实意思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受胁迫签订的借条就属于此类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要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若自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消灭。同时,受胁迫方需承担举证责任,提供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借条是受胁迫签订。借条被撤销后,自始无法律约束力。若在生活中遇到受胁迫签订借条等类似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0-26 18:01:2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