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而言,丈夫未给妻子经济支持通常不构成家暴,家暴主要指通过殴打、捆绑等方式实施的身体与精神侵害。若妻子有劳动能力且能自主获得收入,丈夫未给予经济支持多是家庭经济安排或夫妻矛盾,不符合家暴构成要件。
2.不过,当妻子因客观原因如患病、照顾子女等无收入来源,丈夫故意不提供必要经济支持,导致妻子生活陷入困境、精神受折磨且达到一定严重程度时,可能构成以不作为方式实施的精神侵害,可认定为家暴。
3.面对这种情况,妻子可收集能证明丈夫故意不提供经济支持以及自身因此陷入困境的相关证据,向社区、妇联等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也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分析:
(1)通常而言,丈夫未给妻子经济支持,并不直接等同于家暴。家暴有明确的定义,主要是通过殴打、捆绑等暴力及谩骂、恐吓等方式对家庭成员进行身体和精神侵害。
(2)当妻子具备劳动能力且能自行获取收入时,丈夫不给予经济支持多属于家庭经济安排或夫妻矛盾,不符合家暴构成要件。
(3)然而,若妻子因患病、照顾子女等客观因素没有收入来源,丈夫故意不提供必要经济支持,致使妻子生活困难、精神受折磨且达到一定严重程度,就可能构成以不作为方式实施的精神侵害,可认定为家暴。这种情况下妻子要维护自身权益,需收集相关证据。
提醒:
妻子若怀疑遭遇此类家暴,应及时收集证据。不同家庭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维权方案。
(一)妻子有劳动能力且能自主获取收入时,若丈夫未给予经济支持,双方应积极沟通家庭经济安排,化解夫妻间矛盾。
(二)妻子因客观原因无收入来源,丈夫故意不提供必要经济支持,妻子可收集聊天记录、生活开销账单、就医证明等能证明自身困境和丈夫不作为的证据。
(三)妻子可向妇联、居委会等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寻求调解和帮助;也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1.通常,丈夫不给妻子经济支持不算家暴。家暴指家庭成员间用殴打、捆绑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侵害。
2.妻子有劳动能力能自主赚钱,丈夫不给钱属家庭经济安排或夫妻矛盾,不构成家暴。
3.若妻子因患病、照顾子女等没收入,丈夫故意不提供经济支持,使妻子生活艰难、精神受折磨,达到一定程度可认定为家暴。妻子可收集证据维权。
结论:
一般情况下丈夫未给妻子经济支持不构成家暴,但妻子因客观原因无收入来源,丈夫故意不提供经济支持致其生活困境、精神折磨达到一定程度,可能构成家暴。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家暴是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若妻子有劳动能力能自主获取收入,丈夫未给经济支持多是家庭经济安排或夫妻矛盾,不符合家暴构成要件。然而,当妻子因患病、照顾子女等客观原因无收入来源,丈夫故意不提供必要经济支持,让妻子生活艰难、精神受折磨,就可能构成以不作为方式实施的精神侵害,被认定为家暴。遇到这种情况,妻子可收集证据,向有关部门反映或依法维权。如果大家在生活中遇到类似复杂的法律问题,难以判断自身情况是否构成家暴等,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