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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诈骗犯罪数额认定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其有明确的数额区间标准,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是“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且各地可依自身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规定幅度内确定本地标准。
2.认定数额以行为人实际骗取数额计算,案发前已归还数额扣除,而实施诈骗活动支付的中介费、手续费等费用不予扣除。多次实施诈骗未经处理的,数额累计计算。
3.建议司法机关在处理诈骗案件时,严格依照标准准确认定数额,同时各地应尽快结合实际确定本地具体标准并及时公布。相关部门可加强对诈骗犯罪数额认定标准的宣传,提高公众认知,避免因不了解规则而陷入诈骗陷阱。
2025-10-26 10:27: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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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诈骗犯罪数额认定有明确区间划分,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是“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各地区可依自身经济社会状况在规定幅度内确定本地标准。
(2)认定数额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为准,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需扣除,这体现了对实际诈骗危害的考量。
(3)行为人为实施诈骗活动支出的中介费、手续费、回扣等,以及用于行贿、赠与等费用,不予扣除,避免行为人借此减少认定数额。
(4)多次实施诈骗未经处理的,诈骗数额累计计算,防止行为人通过多次小额诈骗逃避法律制裁。
提醒:不同地区诈骗数额认定标准有差异,遭遇诈骗应及时报警并了解当地标准。若涉及诈骗案件,因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2025-10-26 09:47: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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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判断诈骗犯罪数额标准,可先依据通用标准: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是“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
(二)若想了解具体地区标准,可关注当地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上述幅度内确定的执行数额。
(三)计算诈骗数额时,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为准,要扣除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
(四)行为人为实施诈骗支付的中介费、手续费、回扣,或用于行贿、赠与等费用,计算数额时不扣除。
(五)多次实施诈骗且未经处理的,诈骗数额累计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2025-10-26 09:22: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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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诈骗犯罪数额认定需分情形判断。三千元到一万元以上属“数额较大”,三万元到十万元以上是“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各地可依自身情况确定本地标准。
2.认定数额按实际骗取的算,案发前已归还的要扣除。为诈骗支出的中介费等费用,不扣除。
3.多次诈骗未处理的,数额累计计算。
2025-10-26 09:01: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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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诈骗犯罪数额认定需根据不同情形判断,有“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各地区可确定具体数额标准,计算时以实际骗取数额为准,案发前归还数额扣除,部分费用不予扣除,多次诈骗未经处理数额累计计算。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诈骗犯罪数额有明确的分级标准,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不过各地区可根据自身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规定幅度内确定本地具体标准。在认定数额时,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来计算,案发前已经归还的数额会从总数额中扣除,这体现了对实际诈骗危害程度的考量。而行为人为实施诈骗活动支付的中介费、手续费、回扣等,或者用于行贿、赠与等费用,由于这些是为诈骗行为服务的成本,所以不予扣除。若多次实施诈骗且未经处理,诈骗数额会累计计算,以此全面衡量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如果您在诈骗犯罪数额认定方面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0-26 08:13:1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