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未规定离婚冷静期内是否同居,由当事人自主决定。
2.离婚冷静期是协议离婚中的三十天,从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发回执单算起,期间任一方反悔可撤回。
3.此期间夫妻关系仍存续,权利义务不变,可选择继续同居或分居。
4.无论是否同居,不影响冷静期对离婚程序的限制,期满需共同申请离婚证,未申请则视为撤回。
结论:
离婚冷静期内是否同居由当事人自行决定,夫妻关系在此期间仍存续,期满需共同申请离婚证,否则视为撤回申请。
法律解析:
离婚冷静期是协议离婚程序里的特殊阶段,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给受理回执单起三十日内,一方反悔可撤回。此期间夫妻关系在法律上依旧存在,权利义务未改变。所以当事人既可以选择继续同居,也能选择分居。但不管是否同居,都不受影响冷静期对离婚程序的限制。期满后,双方必须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若未申请,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在离婚冷静期遇到复杂的法律问题,可随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和实用的法律建议。
1.离婚冷静期内是否同居由当事人自行决定,法律对此未作规定。离婚冷静期是协议离婚程序里,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放受理回执单起三十日内,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的阶段。此期间夫妻关系在法律上存续,权利义务未变。
2.双方若愿意可继续同居,认为分开更合适也能选择分居。但需明确,不管是否同居,都不影响冷静期对离婚程序的限制。
3.建议当事人在冷静期理性思考,评估婚姻状况。若选择同居,要妥善处理相处中的矛盾;若选择分居,应注意保管好重要证件和财产。期满后记得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避免因疏忽视为撤回申请。
法律分析:
(1)离婚冷静期是协议离婚中的特殊阶段,法律未对该期间是否同居作出规定,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
(2)此期间夫妻关系在法律层面依然存续,双方的权利义务未发生改变。这意味着夫妻间的法定权利和义务依旧有效。
(3)当事人可根据自身意愿选择继续同居或分居。继续同居能维持以往的生活状态,分居则可能为双方提供独立思考的空间。
(4)无论是否同居,都受离婚冷静期对离婚程序的限制。期满后需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否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提醒:
离婚冷静期内做决定要慎重,注意遵守期满共同申请离婚证的规定,避免因疏忽导致离婚申请撤回。
(一)若双方感情有缓和可能,愿意继续共同生活,可选择在离婚冷静期内同居,维持正常家庭生活状态,增进彼此交流和理解,为修复感情创造机会。
(二)若双方矛盾较深,觉得分开更利于冷静思考,可选择分居,避免不必要的冲突和矛盾,使双方能更理性地考虑婚姻关系。
(三)无论是否同居,都要牢记冷静期结束后,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否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