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四川法律咨询 > 巴中法律咨询 > 巴中子女抚养法律咨询 > 索要抚养费缺席的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索要抚养费缺席的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陈** 四川-巴中 子女抚养咨询 2025.10.25 07:39:59 319人阅读

索要抚养费缺席的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其他人都在看:
巴中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巴中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索要抚养费案件中,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被告一般不属于必须拘传对象。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可按撤诉处理,若被告反诉则可缺席判决。生效法律文书对被告有拘束力,被告不履行时原告可申请强制执行。
1.对于被告拒不到庭情况,法院严格按程序处理,保障诉讼顺利进行,维护司法权威。
2.原告应积极参与诉讼,按时到庭,避免按撤诉处理导致自身权益受损。
3.判决生效后,若被告不履行,原告及时申请强制执行,可有效保障抚养费的支付。

2025-10-25 13:36:04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在索要抚养费案件里,若被告经传票传唤却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能够进行缺席判决。不过索要抚养费案件被告一般不在必须拘传对象范围内,即便对必须到庭被告,也是要经两次传票传唤且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才会拘传。
(2)要是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院可按撤诉处理;若被告反诉,法院会缺席判决。
(3)法院作出缺席判决后,生效法律文书对被告有拘束力。若被告不履行支付抚养费义务,原告可在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比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存款来保障自身权益。

提醒:
索要抚养费案件中,原被告都应积极出庭,避免因缺席导致不利后果。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0-25 12:07:29 回复
咨询我

(一)被告方面: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虽索要抚养费案件被告通常不属于必须拘传对象,但仍需配合诉讼。若不履行支付抚养费义务,生效判决对其有拘束力,原告可申请强制执行。

(二)原告方面: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可按撤诉处理;若被告反诉,则对原告可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2025-10-25 12:02:19 回复
咨询我

1.索要抚养费案中,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此类案件被告一般不属于必须拘传对象,不过必要时,法院对经两次传票传唤仍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被告,也能拘传。
2.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若被告反诉,可缺席判决。
3.缺席判决生效后对被告有拘束力。若被告不支付抚养费,原告可申请强制执行,如查询、冻结、划拨其存款等。

2025-10-25 10:54:01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索要抚养费案件中,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可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则可缺席判决。判决生效后被告不履行,原告可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解析:
在索要抚养费案件里,被告一般不属于必须拘传对象,若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能进行缺席判决。而原告若出现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情况,通常按撤诉处理,若被告反诉就可缺席判决。法院作出的缺席判决一旦生效,便对被告有拘束力。要是被告不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原告有权在判决生效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存款等措施保障原告权益。如果您在索要抚养费案件中遇到类似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0-25 09:14:39 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应当到庭,被告经依法传唤不到庭的或是下落不明经过公告送达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子女抚养费,人民根据法律和事实进行判决,并不需要被告到庭才能判。判决之后被告不履行的,可申请强制执行。在离婚案件中,人民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1、给付义务的一方,因犯罪被收监劳动改造,无力给付抚养费的,可以减少或者免除给付。2、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照协议或者判决给付抚养费,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大部分子女生活费用的,经给付一方请求,可以减少或者免除给付。3、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原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可以适当减少或者免除。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不是继父或者继母的法定义务,如果继父或者继母不愿意负担,生父或者生母还应当继续承担抚养费。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应当到庭,被告经依法传唤不到庭的或是下落不明经过公告送达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子女抚养费,人民根据法律和事实进行判决,并不需要被告到庭才能判。判决之后被告不履行的,可申请强制执行。在离婚案件中,人民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1、给付义务的一方,因犯罪被收监劳动改造,无力给付抚养费的,可以减少或者免除给付。2、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照协议或者判决给付抚养费,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大部分子女生活费用的,经给付一方请求,可以减少或者免除给付。3、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原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可以适当减少或者免除。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不是继父或者继母的法定义务,如果继父或者继母不愿意负担,生父或者生母还应当继续承担抚养费。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