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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经手过介绍卖淫罪的案件吗?

pub****964 广东-深圳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5.10.24 18:36:21 465人阅读

请问您经手过介绍卖淫罪的案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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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72005177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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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能简单说一下案情吗

2025-10-25 11:37:03 回复
地区:广东-深圳 咨询解答:2921条

留个联系方式帮你解决问题,

2025-10-24 23:48: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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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28833895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广东-深圳 咨询解答:893条

你好!我们可以接。方便沟通吗?

2025-10-24 19:45: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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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10243890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广东-深圳 咨询解答:10023条

你好,可以联系我具体沟通

2025-10-24 19:21: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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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55555523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浙江-杭州 咨询解答:507356条

经手过。介绍卖淫罪指在卖淫者和嫖客间牵线搭桥、沟通撮合。若涉及此罪,要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情况。若已被采取强制措施,可争取取保候审。在后续处理中,可收集有利证据争取从轻处罚,比如证明介绍次数少、主观恶意小等。

2025-10-24 19:03: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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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广东-广州 咨询解答:1008条

你好,你的问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025-10-24 19:00: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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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手过大量介绍卖淫罪案件,可针对性解答量刑、取证等关键问题。我是十七年只做刑事案件的叶斌律师,我想用我的专业经验帮到你。找到叶斌律师后,点我名字,查看简介,一对一咨询,完全免费。

2025-10-24 18:58: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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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18133970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苏州 咨询解答:81条

您好,我已查看您的问题,我稍后将向您致电沟通,请注意接听~

2025-10-24 18:50: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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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25171683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广东-深圳 咨询解答:205条

没有,我们团队律师有

2025-10-24 18:47: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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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介绍卖淫罪如何认定根据刑法的规定,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行为人实施了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只要实施了该行为,就构成该罪。介绍,是指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勾通撮合,使他人卖淫活动得以实现的行为,俗称“拉皮条”。实践中,介绍的方式多表现为双向介绍,如将卖淫者引见给嫖客,或将嫖客领到卖淫者住处当面撮合,但也不排斥单向介绍,如单纯地向卖淫者提供信息,由卖淫者自行去勾搭嫖客。二、涉嫌介绍卖淫罪会如何判刑根据刑法的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至于最后的量刑是法官根据具体的案情综合相关的因素进行判决的。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百六十一条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一、介绍卖淫罪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为介绍卖淫罪。二、立案标准(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2008年6月25日施行)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二)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三)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四)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综上所述,凡是介绍两人以上卖淫的,仅一次就构成了犯罪事实,如果一次只介绍了一人,那么也就是两次就构成了犯罪事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七十八条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案(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二)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三)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四)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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