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法律明确规定,在看守所的羁押时间折抵刑期存在两种不同情况。当判处管制时,由于管制只是限制犯罪分子一定自由,并非完全剥夺其人身自由,所以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2)若被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鉴于这两种刑罚是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在司法实践里,法院判决时会依法将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的羁押时间折抵相应刑期,剩余的才是罪犯要继续服刑的期限。
提醒:
不同刑罚的羁押折抵规则不同,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应关注判决中羁押时间折抵情况。若对刑期折抵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若被判处管制,在看守所的羁押时间折抵刑期是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因为管制只是限制一定自由而非剥夺,折抵比例相对高。
(二)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因为拘役和有期徒刑是剥夺人身自由刑罚,所以是一对一折抵。
(三)法院判决时会依法将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的羁押时间折抵相应刑期,剩余刑期为罪犯继续服刑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第四十四条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七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1.判处管制时,羁押时间折抵刑期是一日折抵二日。因为管制只是限制罪犯一定自由,并非剥夺,所以折抵比例更高。
2.若被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因为这两种刑罚是剥夺罪犯人身自由,所以是一对一折抵。
3.法院判决时会依法将羁押时间折抵刑期,剩余的才是罪犯要服刑的期限。
结论:
在看守所的羁押时间折抵刑期分两种情况,判处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法律解析:
管制对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是限制而非剥夺,限制程度相对较低,所以折抵比例为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而拘役和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的刑罚,因此羁押时间和刑期折抵是一对一的关系。在司法实践里,法院作出判决时会依法将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的羁押时间折抵相应刑期,剩余刑期才是罪犯需继续服刑的期限。如果对羁押时间折抵刑期的问题存在疑惑,或者遇到相关法律事务,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专业解答羁押在看守所的时间依照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制,看守所的羁押期限一般为十个自然日内;在特殊情形之下,可以延长至十四个自然日;然而,其上限则为三十七个自然日。就公安机关而言,对于被拘留者,若经认定需行逮捕,应于拘留之后的三个自然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审查批准申请。假如遭遇特殊情况,延长期限可相应延长至一至四个自然日。
专业解答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的羁押期限通常不会超过两个月。如果案件复杂,羁押期满仍未结案,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批准延长一个月。但对于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需要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才能再次延长两个月的羁押期。
专业解答在看守所内的羁押期限,以及最长的等待判刑时间通常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关进看守所之后需要经历五至六个月的等待才能得到判决结果,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判刑之前在看守所内待押的时间可能会有所增加。至于刑事案件的处理流程,主要包括以下三个环节:首先,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工作,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天,而在正常情况下,逮捕后的侦查期限则为两个月,若存在特殊情况,经过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
专业解答在看守所服刑期间,罪名如何在检察院提审过程中被揭示的刑罚处置方法涉嫌刑事案件者于监视居住期间表达认罪意愿之时,检察机关将展开深入调查并做出进一步审理。若事实确凿,此类行为可作为从轻判罚的参考因素之一。而关于庭审现场自愿认罪的情形,应依犯罪性质、罪行轻重、认罪程度及悔过表现等多方面综合考量后,酌情给予基准刑下调10%以下的处罚或认定为自首、坦白情节。
专业解答若涉及到身处拘留所监护之中的情况,并非绝对地需要聘请律师参与其中。是否选定律师作为诉讼代表,应全凭被告人自身的意愿进行决策。根据相关的法律条款,自犯罪嫌疑人为侦查部门首次询问或采取了强制性措施的那天开始,他们便有权利选择自己的辩护律师;而在案件调查期间,唯一可以聘请的辩护人便是注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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