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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经许可使用国家专利标识属于假冒专利行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会责令改正并公告,没收违法所得,还会根据违法所得情况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体现了法律对专利标识使用的严格规范,以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和维护市场秩序。
2.若在专利权终止前已合法标注专利标识,终止后许诺销售、销售该产品一般不属于假冒专利行为,但需及时清除标识,未清除继续销售的,管理专利工作部门会责令改正。这是考虑到实际情况,给予一定合理的缓冲处理。
措施建议:
1.企业和个人使用专利标识前,务必获得合法许可,避免侵权风险。
2.当专利权终止,应尽快清除产品或包装上的专利标识。
3.加强对专利法规的学习,增强法律意识,合法开展经营活动。
2025-10-21 05:42: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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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未经许可使用国家专利标识,此行为被界定为假冒专利行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会责令改正并公告,若有违法所得会没收,还可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
(2)当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在五万元以下时,可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若这种假冒专利行为构成犯罪,需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专利权终止前已在相关产品或包装标注专利标识,终止后许诺销售、销售该产品,本身不属于假冒专利行为。但应及时清除产品或包装上的专利标识,若未清除继续销售,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会责令改正。
提醒:企业和个人在使用专利标识时务必确保获得合法许可,专利权终止后要及时清除标识,避免因违规使用专利标识面临法律风险,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法律分析。
2025-10-21 05:02: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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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经许可使用国家专利标识,一旦被发现,要积极配合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按要求改正并让其公告相关情况,主动上交违法所得,避免因抗拒导致更严重处罚。
(二)若在专利权终止前已标注专利标识,在专利权终止后,应及时清除产品或包装上的专利标识再进行销售,防止被认定为假冒专利行为。
(三)若构成犯罪,要做好承担刑事责任的准备,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和审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负责专利执法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在五万元以下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5-10-21 03:36: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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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经许可用国家专利标识,属假冒专利。管理部门可责令改正、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处所得五倍以下罚款;无违法所得或所得低于五万,处二十五万以下罚款。构成犯罪,追究刑责。
2.专利权终止前已标注专利标识的产品,终止后销售,不算假冒专利,但要及时清除标识。未清除继续卖,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2025-10-21 02:42: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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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未经许可使用国家专利标识属假冒专利行为,会面临责令改正、公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处罚,构成犯罪要追究刑事责任;专利权终止后销售原标注专利标识产品,及时清除标识则不属于假冒专利,未清除继续销售会被责令改正。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未经许可使用国家专利标识这种假冒专利行为危害了专利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秩序,所以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有权采取责令改正并公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措施,若情节严重构成犯罪,就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对于专利权终止前已标注专利标识的产品,在终止后若及时清除标识,继续销售不认定为假冒专利,这考虑到了实际情况的合理性。但如果不清除继续销售,就可能误导消费者,所以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会责令改正。如果在专利使用和标识方面遇到法律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
2025-10-21 01:00:3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