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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丧葬费:按受诉法院当地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算六个月总额。
2.被扶养人生活费:依扶养人劳动能力丧失程度,按当地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算。未成年人算到18岁;无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算20年,60岁以上每长一岁减一年,75岁以上算5年。
3.死亡赔偿金:按当地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算20年,60岁以上每长一岁减一年,75岁以上算5年。
4.其他:亲属办丧事的交通、住宿、误工等合理费用,还有精神损害抚慰金。
2025-10-20 21:18: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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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医疗死亡损害赔偿范围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亲属办理丧葬事宜合理费用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律解析:
在医疗死亡损害赔偿中,各项费用有明确计算方式。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依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算,未成年人算到十八周岁,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算。死亡赔偿金按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算。同时,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合理费用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也可能包含在赔偿范围内。如果遇到医疗死亡损害赔偿相关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025-10-20 20:07: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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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死亡损害赔偿范围广,包含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亲属办理丧葬事宜合理费用及精神损害抚慰金。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依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算。未成年人算至十八周岁,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年龄每增一岁减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算。
3.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算,六十周岁以上年龄每增一岁减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算。
4.建议医疗机构加强医疗安全管理,降低医疗事故发生概率。患者家属遭遇此类情况,及时收集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2025-10-20 18:19: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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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丧葬费的计算有明确标准,依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以六个月总额来确定。这一规定为丧葬费用的赔偿提供了量化依据。
(2)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较为复杂,要考虑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对于未成年人计算至十八周岁,其他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不过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4)除上述主要赔偿项目外,还可能有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合理费用,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提醒:
医疗死亡损害赔偿计算复杂,不同情况赔偿结果有差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0-20 16:29: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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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赔偿项目计算方式。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算;被扶养人生活费依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未成年人算至十八周岁,其他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每增一岁减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算;死亡赔偿金按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算,六十周岁以上每增一岁减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算。
(二)收集相关费用凭证。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合理费用,需保留好相关票据。
(三)合理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025-10-20 14:37:4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