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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工资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苟* 新疆-伊犁 财产分割咨询 2025.10.20 03:05:56 380人阅读

婚后工资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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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夫妻双方希望婚后工资仍保持各自所有,可签订书面财产约定,明确工资归属各自。
(二)签订书面约定过程中,要确保内容清晰明确,避免模糊表述引发纠纷。
(三)签订完成后,双方应妥善保管该书面约定,以备不时之需。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025-10-20 08:15: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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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后工资通常属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存续期间,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都算共同财产,夫妻共同拥有,且有平等处理权。
2.夫妻能书面约定财产归属。可以约定婚内财产及婚前财产归各自、共同或部分各自、部分共同所有。
3.有约定从约定。若无约定,婚后工资为共同财产;有有效约定则按约定确定归属。

2025-10-20 07:14: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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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婚后工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夫妻双方有书面财产约定的,按约定确定归属。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其有平等处理权。不过,夫妻双方能够通过书面形式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进行约定,可以约定为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如果存在这样的有效约定,婚后工资的归属就要按照约定来确定。在处理婚后工资财产归属问题时,情况可能较为复杂。若你对这方面的法律问题有疑问,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0-20 05:31: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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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后工资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基于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

2.不过,夫妻双方能够通过书面形式对婚姻期间所得财产及婚前财产的归属进行约定,可以约定为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3.当存在有效财产约定时,婚后工资的归属应按照约定来确定,而非一概认定为共同财产。

建议:夫妻双方若想明确财产归属,应签订书面财产协议并妥善保存。在处理财产时,双方需充分沟通,尊重彼此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

2025-10-20 03:34: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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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通常婚后工资是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都属于此列,夫妻对其有平等处理权。这意味着双方在使用和管理这笔财产时,地位是平等的。
(2)夫妻双方可通过书面协议对财产进行约定。比如可以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一旦有这样的有效约定,婚后工资等财产的归属就按照约定来确定。

提醒:
夫妻在处理婚后工资等财产时,若有财产约定要采用书面形式。不同家庭情况不同,财产约定也有差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0-20 03:06:37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怎么认定夫妻共同债权  最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第五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夫妻共同债权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第三方享有的债权。  例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A与B系夫妻关系,A以自己的名字对外借钱给C,双方没有约定财产制,则一般也属于婚姻期间的共同债权,A、B可以共同主张债权。  2、夫妻共同债权有什么法律特征  最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第五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夫妻共同债权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第三方享有的债权。  夫妻共同债权一般具有三项法律特征:一是债权形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结婚前或离婚后形成的债权均不属于夫妻共同债权;二是债权须合法。以损害国家、集体或社会公共利益而形成的债权,不构成合法的夫妻共同债权;三是债权以夫妻共同财产为基础,以《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五种夫妻个人财产为基础的债权不构成夫妻共同债权,如一方向第三方出借的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依法不属于夫妻共同债权;四是债权债务关系由夫妻中的一方或双方对外缔结。  结合审判实践看,夫妻共同债权大致有这样几种表现形式:一是夫妻双方共同对外缔结;二是夫妻双方同意由一方对外缔结;三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不知情,事后知晓并默认;四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知情后明确表示反对的;五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离婚时才知情的;六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离婚后才知情的。  3、如何理解“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是夫妻共同财产  债权,用法律术语讲,是指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的民法上权利。简单举例来说,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就是别人欠夫妻的钱。这部分钱,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条第(5)项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同时《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享有平等处理权,擅自处分可以撤销或要求赔偿,离婚时依法予以分割。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怎么认定夫妻共同债权  最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第五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夫妻共同债权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第三方享有的债权。  例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A与B系夫妻关系,A以自己的名字对外借钱给C,双方没有约定财产制,则一般也属于婚姻期间的共同债权,A、B可以共同主张债权。  2、夫妻共同债权有什么法律特征  最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第五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夫妻共同债权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第三方享有的债权。  夫妻共同债权一般具有三项法律特征:一是债权形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结婚前或离婚后形成的债权均不属于夫妻共同债权;二是债权须合法。以损害国家、集体或社会公共利益而形成的债权,不构成合法的夫妻共同债权;三是债权以夫妻共同财产为基础,以《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五种夫妻个人财产为基础的债权不构成夫妻共同债权,如一方向第三方出借的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依法不属于夫妻共同债权;四是债权债务关系由夫妻中的一方或双方对外缔结。  结合审判实践看,夫妻共同债权大致有这样几种表现形式:一是夫妻双方共同对外缔结;二是夫妻双方同意由一方对外缔结;三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不知情,事后知晓并默认;四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知情后明确表示反对的;五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离婚时才知情的;六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离婚后才知情的。  3、如何理解“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是夫妻共同财产  债权,用法律术语讲,是指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的民法上权利。简单举例来说,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就是别人欠夫妻的钱。这部分钱,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条第(5)项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同时《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享有平等处理权,擅自处分可以撤销或要求赔偿,离婚时依法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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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0.16 197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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