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诈骗罪情节显著轻微可从多方面判断。主观上,若行为人主观恶意小,如因生活困难偶尔诈骗或受他人诱骗参与且获利少,并非积极追求非法利益,可认定情节相对轻微。
客观方面,接近立案标准且刚达到的诈骗金额,一般属于情节相对轻微;未造成实际损害后果,或案发前主动返还财物、赔偿损失的,也可认定情节显著轻微。此外,行为人认罪悔罪态度好,如实供述、积极配合调查也是认定因素。
若符合上述情形,依法律规定可不作犯罪处理。建议司法机关在认定时全面审查主客观因素,避免片面判断。行为人若涉及诈骗,应及时返还财物、积极配合调查,争取认定情节显著轻微。
法律分析:
(1)主观方面,若行为人主观恶意小,像因生活困难偶尔诈骗、受他人诱骗参与诈骗且获利少,不是积极追求非法利益,这种主观状态对认定情节显著轻微有重要作用。
(2)客观方面,诈骗金额接近立案标准且刚达到时,通常可认定情节相对轻微。而且若诈骗未造成实际损害后果,或在案发前主动返还财物、赔偿损失,也符合情节显著轻微的认定。
(3)行为人的认罪悔罪态度也是考量因素,如实供述、积极配合调查,体现出较好的悔罪表现,也有助于认定情节显著轻微。符合这些情形,可不作犯罪处理。
提醒:不同诈骗案件情况复杂,认定情节显著轻微需结合具体事实判断,建议咨询专业人士深入分析。
(一)主观方面判断,看行为人主观恶意程度,若因生活困难偶尔诈骗,或受他人诱骗参与且获利少,并非积极追求非法利益,可认定主观恶意小。
(二)客观方面,一是考量诈骗金额,接近立案标准且刚达到的,情节相对轻微;二是看是否造成实际损害后果,未造成损害,或案发前主动返还财物、赔偿损失的,可认定情节显著轻微。
(三)行为人的认罪悔罪态度,如实供述、积极配合调查的,也利于认定情节显著轻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1.主观上,若行为人主观恶意小,像因生活困难偶尔诈骗,或受他人诱骗参与且获利少,并非积极追求非法利益,可认定情节显著轻微。
2.客观上,诈骗金额接近或刚达立案标准,相对情节轻微;若没造成实际损害,或案发前主动返还财物、赔偿损失,也符合条件。
3.行为人认罪悔罪态度好,如实供述、积极配合调查,也能认定。符合这些情形,可不作犯罪处理。
结论:认定诈骗罪情节显著轻微可从主观、客观等多方面判断,符合相关情形可不作为犯罪处理。
法律解析:在认定诈骗罪情节是否显著轻微时,主观上,若行为人主观恶意小,像因生活困难偶尔诈骗、受他人诱骗参与且获利少,并非积极追求非法利益,这种情况可往情节显著轻微考虑。客观方面,诈骗金额接近且刚达到立案标准,通常情节相对轻微;若诈骗未造成实际损害后果,或者在案发前主动返还财物、赔偿损失,也符合情节显著轻微的认定。此外,行为人认罪悔罪态度好,如实供述、积极配合调查,同样是认定情节显著轻微的因素。依据法律规定,符合上述情形的,可不作为犯罪处理。如果遇到类似涉及诈骗罪情节认定的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