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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撤诉要符合什么条件

任* 山西-吕梁 诉讼管辖咨询 2025.10.17 05:20:39 493人阅读

申请撤诉要符合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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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撤诉需满足一定条件且经法院审查。核心条件有四点:
1.申请人资格: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申请,经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能申请,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不影响原被告间诉讼。
2.自愿原则:撤诉必须出于申请人自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
3.时间限制:需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提出申请。
4.合法要求:撤诉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

法院会审查撤诉申请,符合条件则裁定准许,不符合则裁定驳回,诉讼继续。申请人应严格遵循这些条件,确保撤诉申请合法有效。

2025-10-17 12:42: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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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提出主体方面,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申请撤诉的权利,经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可行使该权利,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同样能申请,但不影响原被告间诉讼。这保障了不同主体在诉讼中的自主处分权。
(2)自愿性要求,撤诉必须是申请人的真实意愿,他人不能强迫或变相强迫。这确保了当事人在没有外界压力下做出决定。
(3)时间限制上,需在法院受理后且宣告判决前提出撤诉申请。此规定平衡了当事人的处分权和司法程序的稳定性。
(4)合法性考量,撤诉不能违反法律规定,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法院会审查申请,符合条件则准许,不符合则驳回,诉讼继续。

提醒:申请撤诉时要确保符合各项条件,避免因违反规定被驳回。不同案件情况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0-17 11:22: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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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申请人资格:若想申请撤诉,申请人得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能申请;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同样可申请,但不影响原、被告间的诉讼。

(二)保证自愿撤诉:撤诉必须是申请人自己愿意的,不能被任何人和单位强迫或变相强迫。

(三)把握申请时间:撤诉申请要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提出。

(四)遵守法律规定:撤诉不能违反法律,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2025-10-17 09:40: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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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范围:原告、上诉人及法定代理人能申请撤诉,获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撤诉,不影响原被告间诉讼。

2.自愿原则:撤诉必须是自愿的,任何人和单位不能强迫或变相强迫。

3.时间要求:要在法院受理案件后、宣告判决前提出。

4.合法合规:撤诉不能违法,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法院审查,符合条件就准许,不符则驳回,诉讼继续。

2025-10-17 08:13: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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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申请撤诉需申请人适格、出于自愿、在受理后判决前提出且不违法及损害他人权益,法院审查符合条件则准许,不符则驳回。
法律解析:根据法律规定,申请撤诉有明确条件。申请人需为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或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撤诉必须是申请人自愿的行为,不能被强迫。时间上要在法院受理案件后、宣告判决前提出申请。同时,撤诉不能违反法律规定,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法院会严格审查撤诉申请,符合条件就会裁定准许,不符合则驳回申请,诉讼继续。若在申请撤诉方面存在疑问,或者不确定自身情况是否符合撤诉条件,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合法保障。

2025-10-17 06:21:32 回复

您好,关于承诺的撤回应符合什么要求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承诺的撤回应符合什么条件承诺撤回基本上只适用于书面形式的承诺,对于口头形式的承诺,一经发出就到达要约人,根本就不存在撤回的时间可能,具体撤回承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撤回承诺应以通知的形式由承诺人向要约人发出,撤回通知应明确表明撤回承诺、不愿意成立合同的意思,否则不产生撤回承诺的效力。2、在承诺撤回通知的时间上,一般来说,由于承诺一经送达要约人就发生法律效力,合同也随之成立,所以,合同法规定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先于或同时于承诺到达要约人,才能发生防止承诺生效的效果。二、承诺能否被撤回承诺撤回是指承诺人在承诺发出之后,承诺生效之前,通知要约人收回承诺,以消灭承诺的行为。《合同法》第27条规定,“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承诺撤回是承诺人阻止承诺发生法律效力的一种行为,它是《合同法》规定的承诺消灭的唯一原因。承诺撤回是受要约人(承诺人)在发出承诺之后并且在承诺生效之前采取一定的行为将承诺承取消,使其失去效力。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三、承诺的生效时间怎么确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1、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3、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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