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可提执行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书面异议,法院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撤销或改正,不成立则驳回。
2.对执行行为异议裁定不服,若原判决裁定有误,走审判监督程序;无关的,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3.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书面异议,法院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中止执行,不成立驳回。案外人、当事人不服,原判决裁定有误走审判监督程序;无关的,15日内向法院起诉。
结论:
强制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都可依法提出执行异议,法院按不同情况审查后作出裁定,对裁定不服也有相应后续救济途径。
法律解析:
在强制执行程序里,被执行人有在执行过程中提出执行异议的权利。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法院会在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就裁定撤销或改正,不成立则裁定驳回。若对执行行为异议裁定不服,与原判决、裁定有关的按审判监督程序办理,无关的可在裁定送达十日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法院同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裁定中止执行,不成立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与原判决、裁定有关的依审判监督程序办理,无关的可在裁定送达十五日内起诉。这些规定保障了相关人员在执行程序中的合法权益。如果大家在强制执行程序中遇到执行异议相关问题,不知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有效的法律帮助。
1.被执行人在强制执行程序中有权提出执行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书面异议,法院应在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则撤销或改正裁定,不成立则驳回。对执行行为异议裁定不服,若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按审判监督程序处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可在裁定送达十日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法院也在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裁定中止执行,不成立则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依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可在裁定送达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
3.建议当事人及时行使权利,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提交异议时准备充分证据,确保理由合理合法。法院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审查处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在强制执行程序里,被执行人有提出执行异议的权利。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后,法院会在十五日内审查,根据理由是否成立作出撤销改正或驳回的裁定。
(2)对执行行为异议裁定不服时,若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走审判监督程序;若与原判决、裁定无关,可在裁定送达十日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3)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书面异议,法院也在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裁定中止执行,不成立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在裁定送达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
提醒:
执行异议程序有严格的时间和流程规定,当事人务必在法定期限内行使权利。不同案情适用的解决途径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被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若要提出执行异议,需以书面形式进行。要确保异议内容清晰阐述理由和依据,提供相关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
(二)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或案外人提出书面异议后,要密切关注法院审查进度,自提交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等待法院审查结果。
(三)若对执行行为异议裁定不服,需先判断是否与原判决、裁定有关。若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应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若与原判决、裁定无关,要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专业解答夫妻共有财产在某些情况下可抵制强制执行,当债务被判定为共同财产时,需双方共同清偿。但如债务属个人所得,仅能以其在共同财产中的份额执行。夫妻共有财产指婚姻期间依据《民法典》取得并共有的财产,可通过约定或婚后共同生活的财产类型(如薪资、经营收益等)确定。即使婚前个别财产经过长时间共同使用可视为共有,或军人退伍费、承包收益等特殊情况,也纳入共同财产考量。赠予对方或双方父母的财产在婚后也可能成为共有。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