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兄妹基于血缘形成的关系不能通过公证解除。因为亲属间的血缘关系是自然事实,不在法律调整范围内,且现行民事法律无解除自然血亲兄妹关系的规定,所以“解除关系”的公证不具法律效力。
1.虽然亲兄妹关系无法通过公证解除,但在财产分配、赡养等具体事务方面,双方可通过协议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2.只要这些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就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能保障双方在具体事务中的合法权益。所以亲兄妹可通过合法协议处理事务,而不必纠结于解除关系的公证。
法律分析:
(1)亲兄妹关系由血缘决定,这是自然事实,非法定事由无法改变,现行民事法律没有解除自然血亲兄妹关系的相关规定。
(2)即便办理“解除关系”的公证,这种公证不具备法律效力,不能真正解除亲兄妹关系。
(3)虽然不能解除亲兄妹关系,但在财产分配、赡养等具体事务方面,亲兄妹可以通过协议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只要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
提醒:
亲兄妹签订涉及财产、赡养等事务的协议时,要确保协议内容合法合规,若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明确亲兄妹不能通过公证解除关系,应认识到血缘关系受自然事实约束,非法定情况无法改变,且无相关法律可用于解除该关系。
(二)在财产分配、赡养等具体事务方面,亲兄妹可签订协议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只要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亲兄妹关于财产分配、赡养等事务签订的协议,若满足这些条件则有效。
1.亲兄妹关系由血缘决定,不能通过公证解除。血缘关系是自然事实,非法定情况无法改变,也不在法律调整范围内。
2.现行民事法律没有能解除自然血亲兄妹关系的规定,做“解除关系”公证没有法律效力,不能真正解除关系。
3.在财产分配、赡养等事务上,亲兄妹可通过合法协议明确权利义务,此类协议有法律效力。
专业解答亲属包括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兄弟姐妹属于旁系血亲。直系亲属是血缘关系直接相连的家庭成员,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孙女等。这些亲属关系可进一步细分为直系血亲和直系姻亲。与直系亲属相比,旁系亲属的血缘关系则不那么直接。因此,亲属并非仅限于直系亲属,还包括旁系血亲,如兄弟姐妹等。
律师解析 继兄弟姐妹既是姻亲关系,也是拟制的旁系血亲的关系。 继兄弟姐妹和继父母关系一样,比较特殊,其亲属关系基于婚姻而缔结,具备姻亲的条件,因此属于姻亲。 同时,这种关系又同时具有拟制血亲特征,因此也是拟制血亲。
律师解析 不可以结婚。 法律规定,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者才能登记结婚,虽然当事人之间无血缘关系,但是在法律意义上仍然是兄妹关系。 必须先解除其法律上的兄妹关系,并证明确无血亲,才可以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律师解析 对于拟制血亲之间能否结婚,我国民法典没有明确规定。但民法典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民法典对亲生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因此,民法典对直系血亲缔结婚姻的限制,也应适用于养父母子女之间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无论这种拟制直系血亲关系是否解除,从伦理要求和法律精神上看,都应属于禁止结婚的范围。至于拟制旁系血亲间的通婚,只要没有三代以内的旁系自然血亲关系,即没有禁止其结婚的正当理由,自应解释为不在禁婚亲之列,可以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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