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诉机关在法庭审判中提出补充侦查建议时,要严格按照一个月的期限完成补充侦查工作,避免超期。
(二)公诉机关应合理规划补充侦查次数,最多进行两次,避免因过度补充侦查影响诉讼效率。
(三)补充侦查期限届满,公诉机关若决定继续推进案件,要及时提请恢复法庭审理,否则法院将按撤诉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1.法庭审判时,公诉机关可提补充侦查建议,法院会延期审理。
补充侦查要在一个月内完成,且最多两次。
2.该规定既能保障诉讼效率,防止案件久拖,又让公诉机关有时间完善证据。
3.补充侦查期限到后,若公诉机关未提请恢复审理,法院按检察院撤诉处理。
结论:
每次补充侦查期限为一个月,最多可进行两次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期限届满公诉机关未提请恢复法庭审理,法院按检察院撤诉处理。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在法庭审判时,公诉机关有权提出补充侦查建议,法院会因此延期审理。设定一个月的补充侦查期限和二次的次数限制,是为保障诉讼效率,防止案件长期搁置,也让公诉机关有合理时间完善证据。补充侦查期满,若公诉机关未提请恢复法庭审理,法院按撤诉处理。这一系列规定形成了严谨的程序,既给予公诉机关补充证据的机会,又避免了诉讼的无限制拖延。如果大家在诉讼程序方面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1.法律规定公诉机关在法庭审判中可提补充侦查建议,法院会据此延期审理,每次补充侦查期限为一个月且以二次为限,此规定合理且必要。它兼顾了诉讼效率和证据完善,避免案件久拖不决,让公诉机关有时间补充关键证据,保障司法公正。
2.对于公诉机关,应严格把控补充侦查节奏,在一个月内高效完成侦查,避免滥用补充侦查权。
3.法院要做好监督工作,若补充侦查期限届满,公诉机关未提请恢复法庭审理,及时按撤诉处理,维护诉讼程序的严肃性和效率性。
4.相关部门可定期对补充侦查案件进行评估,分析是否存在拖延现象,总结经验以优化司法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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