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安徽法律咨询 > 蚌埠法律咨询 > 蚌埠刑事犯罪辩护法律咨询 > 侵占罪可否公诉辩护人

侵占罪可否公诉辩护人

平** 安徽-蚌埠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5.10.15 04:16:32 377人阅读

侵占罪可否公诉辩护人

其他人都在看:
蚌埠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蚌埠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侵占罪作为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一般属于自诉案件,由被害人自行向法院提起诉讼,不通过公诉程序。不过当被害人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时,检察院可介入告诉。
2.在诉讼程序中,自诉人与被告人均有权委托辩护人。被告人自被起诉后能随时委托辩护人,若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可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委托诉讼代理人。
3.解决措施和建议:被害人遇到侵占情况,应及时收集证据准备自诉。若受强制、威吓,要尽快向有关方面反映以获检察院支持。被告人要重视委托辩护人的权利,及时委托专业人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0-15 09:51:03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以被害人自行向法院提起诉讼为一般处理方式,这体现了对被害人自主决定是否追究犯罪行为人责任的尊重。例如,若财物被他人侵占,被害人可自行决定是否走法律程序。
(2)当被害人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时,人民检察院介入告诉,这是为保障被害人权益,防止犯罪行为因被害人的特殊处境而逃脱法律制裁。
(3)在诉讼程序中,自诉人和被告人都有委托辩护人的权利。被告人从被起诉后可随时委托,能及时获得法律帮助;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害人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委托诉讼代理人,保障了被害人在诉讼中的合法权益。

提醒:侵占罪诉讼中,当事人要及时行使委托权利,若对程序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0-15 08:47:15 回复
咨询我

(一)若被害人遇到侵占行为,应及时收集能证明对方侵占财物的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物品借用凭证等,为后续自行提起诉讼做准备。

(二)若被害人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可向人民检察院反映情况,由人民检察院介入处理。

(三)被告人若被起诉,应尽快委托辩护人,让专业人士帮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若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要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及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2025-10-15 06:48:17 回复
咨询我

1.侵占罪是自诉案件,需被害人自行向法院起诉,一般不走公诉程序。但被害人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时,检察院可介入。

2.诉讼时,自诉人和被告人都能委托辩护人。被告人被起诉后可随时委托;若有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可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3.即便侵占罪多为自诉,被告人也能依法委托辩护人维权。

2025-10-15 06:17:19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侵占罪是自诉案件,一般由被害人自行起诉,被害人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时检察院可告诉。诉讼中,自诉人和被告人都有权委托辩护人,被告人被起诉后可随时委托。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侵占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归类于自诉案件,正常是由被害人自行向法院提起诉讼,不通过公诉程序。但当被害人受到强制、威吓而无法告诉时,人民检察院会介入告诉。在诉讼程序里,不管是自诉人还是被告人都有委托辩护人的权利。其中,被告人自被起诉后随时能委托辩护人;若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可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委托诉讼代理人。这保障了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合法权益。如果在侵占罪相关案件中遇到法律问题,不知如何处理,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精准有效的法律帮助。

2025-10-15 04:38:40 回复

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25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接受被告人亲属和其本人的委托,我担任本案第二被告王的辩护人,参与本案的诉讼,依法履行职责,承担辩护任务。  签于本案的立案背景和社会反响,经过详细翻阅案卷,认真会见被告以及上次和今天两次参加庭审所掌握的情况,辩护人认为起诉书指控被告王犯有票据诈骗罪的事实不清和证据不足。现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结合本案事实和法律发表辩护意见如下:一、被告人王介绍A和B认识是出于请教专业知识的需要,并非起诉书所指帮助A物色可以实施犯罪的单位。从被告人王、A)和B的在公安机关的口述可以互相印证说明,被告人王是在2007年3月以前,因A需要了解公司增资扩股的操作程序知识,被告人王才介绍他和某某公司财务总监B认识的,当时他们的见面也确实只是讨论有关公司扩股验资方面的事情,互相还交换了名片,并没有谈及A借用某某公司任何款项的问题。A是某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某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B是某某公司的财务总监,以后A和B之间的互相接触或电话联系商谈借用资金的问题应是企业和企业之间的业务联系。被告人王作为银行工作人员当然无权干涉。二、某某公司的银行开户资料是B主动交给A的,与被告人王无关。从上次庭审中公诉人对被告人A和王的讯问以及A的口供中可以证明,某某公司的银行开户资料是B打电话给A联系好后,由B主动交付给A的,B之所以通知被告人王,是因为他要告诉被告人王资料在A那里,要求王从A处领取并且帮助他为某某公司在某某银行市南支行开户。B交付开户资料给A时被告人王在外地出差,根本就不在青岛,她接到B的电话后,只不过出于工作上的责任心帮助B再次和A联系了一次。根据证人某某公司法人代表徐柏平的证言,某某公司财务总监B具有500万元资金的调配权限。根据A单独在公安机面前作出的口供可以证明,A是在和B就借用某某公司500万元款项的利息达成了约定后,B才将银行开户资料主动送交A手下人员的。三、A私自刻制某某公司的印章、更换某某公司开户印鉴的过程被告人王既没参与也不知情。在庭审中A和王的陈述以及吴明生等证人的证言均一致证明,A在拿到某某公司的银行开户资料后私自派人偷刻了某某公司的法人章和财务转用章,并且调换了某某公司的银行开户印鉴。对于这一点,根据A在公安机关面前的口供可以证明B对他的行为是明知的,并且心照不宣。而被告人王对此当时是一无所知,并且她在事后得知A更换了某某公司的印鉴后也及时告诉了某某公司财务总监B。这也充分证明了被告人王并没有和A共谋伪造某某公司印章的事实。四、A动用某某公司500万元存款是他本人和B达成一直意见的结果,被告人王在印鉴核对无误后没有理由拒绝出票划款。通过庭审已经查明,2007年7月底,A要求被告人王从某某公司的帐户中划出500万元出具本票一事,是A和B已经说好的事情,被告人王作为银行工作人员没有理由对符合印鉴的提款请求予以拒绝,况且A和王说B知道并且同意这样操作。  综上所述,被告人王在本案中既没有非法占有青岛某某经济开发区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某某公司)的动机和故意,也没有参与或共谋伪造某某公司的印章骗取某某公司的500万元款项,更没有从中取得任何回扣或好处费,其在印鉴比对无误的情况下出具的本票符合银行业务规则和操作程序,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票据诈骗罪的规定,因此青岛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关于指控被告人犯票据王诈骗罪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不能成立。辩护人请求法庭对被告人王进行无罪释放。本辩护意见暂且到此。谢谢!此致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辩护人:某某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职务侵占犯罪侦查期间是否可以委托辩护律师

    专业解答职务侵占犯罪侦查期间可以委托辩护律师,并且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4条的规定,在刑事案件侦查期间也只能找律师辩护,不过职务侵占案件中辩护律师也要根据案件实际情形行使相关权利。

    2024.02.29 1888阅读
  • 涉嫌职务侵占罪请律师辩护是否违法

    专业解答涉嫌职务侵占罪请律师辩护不违法,涉嫌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嫌疑人有辩护权,除了可以自行行使辩护权还可以委托律师,近亲属等人做辩护人,不过案件侦查阶段只能找律师辩护。嫌疑人的辩护权是不能以任何借口剥夺的。

    2024.08.09 1967阅读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