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时,婚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应得的住房公积金属夫妻共同财产,需进行分割。
2.分割前先算出婚姻期间公积金总额。双方若能协商,按协商方案分。
3.协商不成,法院一般按平等原则,双方各分一半。实践中,公积金账户余额高的一方补偿另一方。
4.要注意,分割的是婚内公积金,婚前积累的属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结论:
离婚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进行分割;婚前积累的公积金为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分割时可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通常按平等原则分割。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在婚姻期间双方的收入等都处于共同状态。分割时,首先要明确分割范围仅为婚姻存续期间的公积金,婚前的属于个人财产。对于婚姻存续期间公积金的分割,若双方能协商,可按协商方案处理;若协商不成,法院一般按照平等原则,让双方各得一半,实践中常由公积金账户余额高的一方给予另一方补偿。如果遇到住房公积金分割的法律问题,情况可能较为复杂,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1.离婚时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分割,婚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公积金都在此列。而婚前积累的公积金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2.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分割前先明确计算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公积金总额。
-双方可先自行协商分割方案,若能达成一致按协商结果处理。
-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按平等原则分割,通常是双方各得一半。在实践中,公积金账户余额高的一方需给予另一方一定补偿。
法律分析:
(1)住房公积金在离婚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进行分割,婚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才纳入共同财产范围。
(2)分割住房公积金,首先要算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公积金总额。若双方能协商一致,就按协商好的方案来分割。
(3)若协商不成,法院一般遵循平等原则,双方各得一半。通常做法是公积金账户余额高的一方给另一方一定补偿。
(4)需要明确,分割的只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公积金,婚前积累的公积金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提醒:
离婚分割住房公积金时,要准确区分婚前和婚后的公积金。因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以获得具体分析。
(一)确定公积金分割范围,明确区分婚前个人财产部分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公积金,仅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公积金进行分割。
(二)计算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公积金总额,为分割提供准确的数额依据。
(三)双方先尝试协商分割方案,达成一致后按协商结果执行。
(四)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一般会按平等原则分割,通常由公积金账户余额高的一方给予另一方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所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进行分割。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