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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构成标准是什么

李* 吉林-四平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5.10.13 08:16:27 371人阅读

敲诈勒索构成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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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威胁或要挟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其构成需主客观条件同时满足。

客观方面,行为人使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有威胁内容现实实施产生不利影响和扬言实施危害行为使被害人恐惧两种情形。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认定为数额较大,各地依实际确定具体标准。

主观方面,该罪只能由故意构成,且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目的,若不具此目的或索取财物目的合法,则不构成此罪。

建议加强法律宣传,提高公众对敲诈勒索罪的认识。司法机关严格执法,准确认定犯罪行为,保障公私财物安全和社会秩序稳定。

2025-10-13 14:57: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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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敲诈勒索罪有严格的构成标准,客观方面,行为人运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比如以揭露隐私等相威胁,会对被害人造成不利影响;或是扬言实施危害行为让被害人恐惧。
(2)在数额认定上,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不过各地会依据自身实际情况来确定具体标准。
(3)主观方面,此罪只能由故意构成,且要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若行为人没有该目的,或者索取财物的目的合法,那么就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提醒:判断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需综合主客观多方面因素,不同案情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专业人员进一步分析。

2025-10-13 13:21: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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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辨别行为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要从主客观两方面判断。客观上看是否有威胁、要挟等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同时参考当地关于敲诈勒索数额较大的标准。主观上确定行为人是否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故意。
(二)若遭遇可能的敲诈勒索行为,被害人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威胁信件等,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三)在日常生活中,要提高防范意识,不轻易向他人透露个人隐私和重要信息,避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5-10-13 12:27: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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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敲诈勒索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威胁或要挟手段强行索要财物的行为。
2.客观方面,表现为用威胁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有两种情况:一是威胁实施后对被害人不利;二是扬言实施危害行为让被害人恐惧。数额较大指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各地标准自定。
3.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且有非法强索财物目的。无此目的或目的合法,不构成此罪。

2025-10-13 11:09: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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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敲诈勒索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威胁或要挟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犯罪,需同时满足主客观构成标准。
法律解析:
敲诈勒索罪的构成需从主客观两方面判断。客观上,行为人通过威胁、要挟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有威胁内容现实实施产生不利影响和扬言实施危害行为让被害人恐惧这两种情形,且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认定为数额较大,各地可依实际确定标准。主观上,只能是故意犯罪,要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若目的不非法或索取财物目的合法,则不构成此罪。生活中,涉及财物索要等情况较为复杂,若不确定自身或他人行为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0-13 09:59:11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要挟官员是否能构成敲诈勒索罪不构成,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敲诈勒索罪是一种重要的侵犯财产罪,其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有的学者认为,敲诈勒索罪的对象是复合的,包括人和公私财产。从敲诈勒索罪的客观要件入手,敲诈勒索的客体只能是财产所有权,因而其犯罪对象只包括公私财物,而不包括人。敲诈勒索罪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这是本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不同的显著特点之一。本罪侵犯的对象为公私财物。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种目的,或者索取财物的目的并不违法,如债权人为讨还久欠不还的债务而使用带有一定威胁成分的语言,催促债务人加快偿还等,则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一、维权过度是敲诈勒索吗一台价值2万元的笔记本电脑,为大三学生黄静换来了10个月的“牢狱之灾”。2006年,黄静购买了一台华硕电脑,在修理过程中发现其CPU存在问题。然而在维权过程中,黄静却被华硕以敲诈勒索之名告到公安部门。此后,黄静被批准逮捕,在度过了10个月。然而,黄静在被关押10个月后,2007年11月9日,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对黄静做出不决定。检察院在《刑事赔偿确认决定书》中指出:“律师采用向媒体曝光,将华硕公司使用测试版CPU的问题公之于众的方式与华硕公司谈判索取赔偿的方式,虽然带有要挟的意味,但与敲诈勒索罪中‘胁迫’有质的区别。黄静在自己的权益遭到侵犯后以曝光的方式索赔,并不是一种侵害行为,而是维权行为,索要500万美金属于维权过度但不是敲诈勒索。”二、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这是本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不同的显著特点之一。本罪侵犯的对象为公私财物。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威胁,是指以恶害相通告迫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即如果不按照行为人的要求处分财产,就会在将来的某个时间遭受恶害。所谓要挟方法,通常是指抓住被害人的某些把柄或者制造某种迫使其交付财物的借口,如以揭发、盗窃等违法犯罪事实或生活作风等相要挟。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种目的,或者索取财物的目的并不违法,如消费者维权或者债权人为讨还久欠不还的债务而使用带有一定威胁成份的语言,催促债务人加快偿还等,都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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