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被羁押人员报告病情是维护自身健康权益的重要举措,看守所工作人员保障其基本医疗权益是法定义务,初步评估病情能为后续治疗提供依据。
(2)看守所安排就医是遵循保障在押人员健康的规定,专业医疗机构的诊断和治疗能更准确地处理病情。
(3)家属了解情况并申请保外就医是合理诉求,但保外就医有严格法定条件,相关部门审核可确保公平公正且符合法律规定。
(4)看守所按医生建议提供生活便利和医疗照顾,有助于被羁押人员顺利治疗,体现对其基本人权的保障。
提醒:
被羁押人员和家属要按合法程序处理病情和申请保外就医,不同情况审核结果有别,建议咨询以获具体分析。
(一)被羁押人员要第一时间向看守所工作人员报告病情,清晰描述症状和身体状况,以便工作人员安排初步评估。
(二)若病情严重,看守所会按规定联系医疗机构进行诊断治疗。家属可通过正规途径了解情况,若觉得有必要,可向看守所提出保外就医申请,但申请需符合法定条件并经相关部门审核。
(三)治疗期间,看守所应依照医生建议,为被羁押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便利和医疗照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看守所应当配备必要的医疗器械和常用药品。人犯患病,应当给予及时治疗;需要到医院治疗的,当地医院应当负责治疗;病情严重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1.被羁押人员在看守所因腰突症无法行走,应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病情,说明症状和身体状况。工作人员需保障其基本医疗权益,进行初步病情评估。
2.若病情严重,看守所会按规定安排就医,联系医疗机构诊断治疗。家属可了解情况,必要时可申请保外就医,不过需符合法定条件,由相关部门审核。
3.治疗时,看守所应按医生建议,提供生活便利和医疗照顾,确保被羁押人员得到妥善治疗。
结论:在看守所内因腰突症无法行走,被羁押人员应及时报告病情,看守所会安排评估,严重时安排就医,家属可申请保外就医,看守所应提供必要照顾。
法律解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等相关规定,看守所负有保障在押人员基本医疗权益的责任。当被羁押人员因腰突症无法行走并报告病情后,工作人员进行初步评估是其职责所在。情况严重时安排就医,体现了对在押人员健康权益的保护。家属申请保外就医符合法律赋予家属的知情权和一定的救济权利,但保外就医审核严格,需符合如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等法定条件。在治疗中,看守所按医生建议提供便利和照顾,是保障被羁押人员能顺利治疗的必要措施。若对在押人员医疗权益保障等相关法律问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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